→ MrSherlock: 問經理R...你可以試試把內文轉述給他聽... 06/27 20:24
推 nadoka: 你可以不要做 人家也可以不要用你 就這麼簡單 06/27 20:27
→ nadoka: 工作就合則來不合則去 06/27 20:29
推 KKyosuke: 你為啥會覺得你的"本分"只在外場呢... 06/27 20:34
推 nadoka: 不是太大間的通常內外場切的沒那麼精細 內場真的事很多 06/27 20:36
→ nadoka: 當然依照原本約定(如人力銀行上列的)如果沒有寫你當然可以 06/27 20:39
→ nadoka: 不要做,但就是人家也可以覺得你不好用。 06/27 20:39
推 andysamlee: 你首先你有聘僱合約嗎? 合約有無規範工作內容? 有的話 06/27 21:39
→ andysamlee: 你當然可以主張你所應徵的打工職務為何 超出合約內容 06/27 21:39
→ andysamlee: 你當然可以要求對等的薪酬 但老闆理不理你是一回事 06/27 21:40
→ andysamlee: 若沒有合約明文規定的話 那就是老闆決定 本分的定義 06/27 21:40
→ andysamlee: 是老闆規定 畢竟在台灣 老闆最大 06/27 21:41
推 nadoka: 離職也最大XD 06/27 22: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