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月休8天,底薪實領29500元+餐飯一天70元補貼 但8月份因事故住院,17號休假到28號 其中上半個月已休假3天(月休8天裡面) 老闆說請員工好好調養不用擔心工作 並說這個月不會扣她的病假 所以薪資算法是否為 29500+70x16天+加班費? 還是說月休8天,只休了3天, 要再算5天的錢給她呢? 小小小公司的外行會計謝謝大家! -----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39.10.229.4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ask/M.1536132112.A.C7F.html
HT2: 餐費補助是指上班日而已吧,上班到16號,但是有三天休假,那 09/05 18:05
HT2: 應該只有補助13天餐費 09/05 18:05
HT2: 另外五天休假日,月薪者都已經算在薪水了,不用再另外給 09/05 18:0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