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幾年前借款給朋友 但因為一直推拖不還 後來聲請支付命令 但對方名下沒錢 無法強執 就一直放到現在 前幾天他主動聯絡 並全額還清了 LINE上雙方已經確認全部還清+利息 想請問這種情況我有需要走任何流程嗎? 比如書面聲明他已經還清(當初沒有簽本票) 或是放著不管就可以了?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210.203.23.165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ask/M.1539623886.A.C24.html
Schottky: 債務人(那位朋友)應該要求你給他清償證明,他拿著去法院 10/16 01:43
Schottky: 陳報債務已清償,結束這回合 10/16 01:44
Schottky: 清償證明的格式在政府網站可以下載,或是手寫也一樣有效 10/16 01:45
Schottky: 載點 https://bit.ly/2RQrcBm 10/16 01:46
zombierick: = =支付命令,名下即使沒有動產與不動產時,債權人 10/16 02:03
zombierick: 依然可要求扣薪水三分之一,直至債權金額消滅 10/16 02:04
zombierick: 你這期間浪費了自己的權益。不過既然已結束,恭喜 10/16 02:04
MELOEX: 樓上 那也要對方有公司給你扣阿0.0 10/16 07:5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