→ Ricestone: 就去警察局啊 07/09 12:26
推 alloc: 下次記得隨身帶傘套 傘不離身才治本 07/09 12:26
→ Desirefly: 難不成超商也可以報案了嗎? 07/09 12:29
→ blue09: 報案不去警察局請問要去哪? 07/09 12:36
→ yzfr6: 網路報案 07/09 12:56
推 tailsean: 傘真的不要離身最好,就算是有些不能帶傘進入的地方, 07/09 13:25
→ tailsean: 我也是把水甩乾後直接帶進去 07/09 13:25
→ kc1446: 隨身雨傘套最保險 07/09 13:36
→ chuegou: 看看附近的失物招領有沒有 07/09 15:05
推 Kukuxumusu: 我是都隨身帶一個塑膠袋 濕的也放到包包裡 回家再晾乾 07/09 15:22
推 GoingMerry: 警察局會教你怎麼用 別緊張 07/09 15:29
推 hakkiene: 110 手機112 07/09 16:35
※ 編輯: mybbbb (1.165.99.123 臺灣), 07/09/2019 22:36:39
推 ctrlbreak: 這個叫做吃案... 07/10 01:27
→ blue09: 報案要有正式的報案三聯單才算 07/10 04:08
→ rerun: 我只想問如何證明傘是誰的 07/10 10:4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