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DKer: 拿租約出來看,一般硬要提前解約就要吐雙倍押金給你 08/16 12:24
現在比較尷尬的是,當初簽一年約後到期雙方都沒有另外再續簽合約
只有口頭說繼續租屋,但根據民法第451條好像有類似的規範。
請問這樣有算提前解約嗎? 哪邊有規定要吐雙倍押金呢?
※ 編輯: Diplexer (118.163.110.208 臺灣), 08/16/2019 12:29:46
推 gyqmo: 搞的那麼難看,就算官司打贏繼續住也累 08/16 14:55
→ gyqmo: 不如直接搬走吧 08/16 14:55
→ Diplexer: 的確是會搬走,但過程太不合理,想警告一下這種惡房東 08/16 15:16
推 cami33: 人生已經痛苦了,我會請房東給我時間,我去找別處 08/16 16:23
→ cami33: 不想浪費心情在爭執上 08/16 16:24
→ H6MP6: 搬走,然後明年報稅租金支出 08/16 19:25
→ Diplexer: 請問報稅租金要提供什麼證明嗎?租屋多半沒收據 08/16 20:53
推 sandworm: 直接租約拿著去檢舉逃漏稅,八成會中 08/17 11:28
推 acdsee66: 簽約書下次記得要牽比較有保障 08/18 11:2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