→ HT2: 你直接跟老闆講清楚,法律給你的保障是六個月,08/31 01:31
推 blue09: 法律保障如果是6個月那就是六個月,有什麼好談的?不給找08/31 04:08
→ blue09: 律師08/31 04:08
→ R10K: 原來如此,我以為6個月是只是個額度沒有強制@@08/31 04:59
推 wang0920: 有強制6個月喔!別傻傻的08/31 10:40
→ R10K: 感謝板友的回覆,我知道該怎麼做了@@08/31 13:41
不好意思,我想額外再問一下。
因為老闆還在忙,還沒跟他說到要發6個月的事。
晚點應該薪水+資遣費一起發。
若老闆還是只肯給1.5個月的話,那我當下是否該領資遣費?
怕要簽切記書之類
※ 編輯: R10K (101.11.12.109 臺灣), 08/31/2019 14:27:06
推 abyepi: 老闆不給要找勞工局申訴,公司解散不存在該給的還是要給 08/31 16:41
→ R10K: 原來如此@@ 08/31 17:42
→ aadsl: 法律規定多少就是多少,不要少拿 另外也要拿到在職證明之類 08/31 19:02
→ aadsl: 的東西,如果將來你要報考什麼東西需要你過去的工作經驗時 08/31 19:03
→ aadsl: 你比較方便,不然公司都解散了 你的報考資格很難認定 08/31 19: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