→ HT2: 正常來講全棟 10/01 12:09
→ BigCat: 看契約,我家是頂樓(我家)和靠我家的陽台 10/01 12:14
→ BigCat: 另一邊的陽台是蓋公寓的原房東所有 10/01 12:14
→ BigCat: 我家這邊原本是開放給大家用,結果就是有住戶上去亂丟煙蒂 10/01 12:15
→ BigCat: 甚至偷我們放在小儲藏間的東西,後來沒辦法就鎖了 10/01 12:16
→ HT2: 正常最樓頂怎樣都是全棟所有,不能上鎖 10/01 12:17
→ BigCat: 所以說我們不是你講的正常狀況,這邊契約有分 10/01 12:18
→ BigCat: 另一邊的陽台是原房東所有,但是頂樓(我家對面)是另一戶 10/01 12:18
→ BigCat: 然後另一邊陽台是原房東所有,但房東又租給人加蓋小房間, 10/01 12:19
→ BigCat: 有被檢舉過但沒超過法定高度所以沒有檢舉成功的樣子 10/01 12:19
→ BigCat: 對,但是那個平台是我們「買下來」的 10/01 12:21
→ BigCat: 並不是「買頂樓」,而是「買頂樓和陽台」 10/01 12:21
→ BigCat: 不過說實話我也對契約有疑問,因為頂樓上鎖有逃生問題 10/01 12:23
→ BigCat: 所以在疑似小偷的那一戶搬走以後就象徵性貼個公告就算數了 10/01 12:23
→ BigCat: 總之我會建議原po找屋主或定契約的人問看看,我家這種情況 10/01 12:25
→ BigCat: 在我們這一帶也不是特例,就是供參這樣 10/01 12:26
→ sdiaa: 法律是公用啦 實際多是高樓層私占 10/01 12:34
→ sdiaa: 一大堆加蓋滿一整層也當成歷史共業不拆~ 10/01 12:35
→ BigCat: 簡單講假設n年前買一戶200萬(先不問樓層價差) 10/01 12:36
→ BigCat: HT2的案例可能是200萬買了頂樓,但是頂樓住戶順便佔了陽台 10/01 12:36
→ BigCat: 但我們這一帶的狀況是有人200萬+1xx萬(舉例)買住房+陽台 10/01 12:37
→ BigCat: 甚至我家對面住戶(租房)跟陽台(屬原屋主)的契約還是分開的 10/01 12:39
→ BigCat: *跟另一邊的陽台 10/01 12:39
→ BigCat: 所以問契約最準,住戶契約沒有包括陽台的話原po就沒問題了 10/01 12:40
→ sdiaa: 87%是前屋主占了公用空間再賣你 作無本生意... 10/01 12:41
→ BigCat: 前屋主就是蓋房子的人,這個有確認過 10/01 12:41
→ sdiaa: 極少數是頂樓蓋一半 剩下是他家的陽台 10/01 12:42
→ BigCat: 兩年前另一邊加蓋被檢舉的時候我有找家人研究過契約問題 10/01 12:43
→ sdiaa: 要看權狀啦 買賣契約一堆連頂樓加蓋一起賣~ 10/01 12:44
→ BigCat: 有啊,權狀也在 10/01 12:44
→ BigCat: 我自己覺得不合理是在陽台私用的話一上鎖大家都不用逃生了 10/01 12:44
→ BigCat: 不過老一輩的相信我之術有時候說不通 10/01 12:45
→ BigCat: 何況蓋房子的屋主和家裡的契約權狀都在,也不好多說了(默 10/01 12:45
推 ciswww: 關鍵字:分管協議 10/03 14:5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