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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生這種事,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處理... 拜託版上的大大們,可以的話提點一點建議 內文有點長,非常感謝耐心看完的人 ————— 事情是這樣的,我本身是某間健身房的會員,因為奶奶喜歡喜三溫暖,我便介紹她來報名 ,她也很開心的買了兩年期的會員,通常我要去都會順便帶奶奶一起去,沒想到...今天 居然發生了一場大風波... 在我得知颱風眼居然就是我奶奶的當下,我整個人都傻住了.....我奶奶...居然因為久久 沒音訊的兒子來電,高興地忘了「更衣室不能使用手機」這種規定,而接了那通不合時宜 的電話... 我自己本身對於 規定、規則、法律...這種東西是十分執著的,就是一定要遵守公約、遵 守紀律,不可隨便造成別人困擾。這是家訓......結果......這種事情居然發生在我親人 身上.....想起來真是懊悔,為什麼我當時人不在奶奶身邊呢?這樣就能即時提醒她、即 時制止她了! 看著許多憤怒的大嬸們將我奶奶圍在中間大聲指責她「偷拍、視訊」等事,心理真的很難 受,我知道她錯在先、錯在違反了健身房的規定,我現場也嚴肅地斥責了奶奶不應該犯這 種錯,也向她說明不能用不小心當藉口,錯了就是錯了! 但是,我很確定她並沒有做錄影、視訊這樣的事情(她不會用這種先進的功能),我讓現 場的人及工作人員檢查了奶奶的手機,也跟奶奶一同向所有現場的人道歉,現場比較冷靜 的幾位太太確認後接受了,但是仍無法平息下某群大嬸(她們似乎互相認識)的憤怒,不 論如何道歉、釋出善意,帶頭咬定我奶奶有錄影的兩個女人仍是持續大聲喊著要工作人員 將我奶奶趕出去,也依然堅持不願相信我奶奶並無錄影行為的事,即使我和奶奶邊道歉邊 主動把手機遞給她們,她們也不願意拿起手機來檢查。 我因為幫奶奶講話,似乎也惹那群大嬸很不高興,她們直指著我罵:「如果我拿手機對著 你,你不會生氣嗎?」 我回答:「生氣、懷疑是肯定的,但是我會先檢查對方的手機確認,如果真她說的屬實( 沒有偷拍)我也不會追究到那麼極端...」(被打斷) 大嬸:「大家聽到了嗎?她說我們極端啦!好啊!你說我極端我就極端給你看!我要告你 們!」 我:「我不是那個意思,拜託不要曲解我的意思。」 大嬸:「你就是那樣說啊!我們都聽到了我們有很多證人喔!」(指著後面那群她的熟人 ) 我:「那...真的很對不起,我用詞不當,我真的沒有說您極端的意思」 大嬸:「不管啦!我就是要告到你死!你們等著看吧!」 我奶奶似乎對於我站上前線幫她辯解感到難過,她主動向現場工作人員表示她願意被開除 會籍,很抱歉她疏忽健身房的規定。不過也太遲了,因為我的用詞不當,已經讓那位憤怒 的大嬸決定告我奶奶了,而且她也當場喊旁邊的那些人出庭幫她作證 —————— 我完全不知道該怎麼辦,我也才剛剛出社會不久,覺得好害怕、好恨自己,沒幫到奶奶, 還因為自己用詞不當,讓奶奶吃上官司,我真的很氣自己為什麼這麼無能 請問版上的大大們: 1.碰到這種事情,我應該怎麼處理呢?我真的不希望奶奶鬧上官司 2.我與大嬸對話用詞不當,如果要改善,當時應該怎麼回答那位大嬸比較好呢?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11.254.92.113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ask/M.1570987930.A.D9B.html
matsurika: 極端這詞怎麼了嗎? 10/14 01:38
k721102: 這沒什麼不用怕,你們也只是接電話而已 10/14 01:40
WilliamTaft: 是告你奶奶偷拍還是告你說她極端?這兩者都告不成 10/14 01:41
k721102: 遇到這種魯洨洨的人通常有理說不清,直接不理會就好 10/14 01:41
WilliamTaft: 而且違反健身房規定跟她們根本一點關係都沒有 10/14 01:42
ctrlbreak: 當下已經澄清是誤會, 後面發生的事其實你們有機會先告 10/14 01:49
ctrlbreak: 對方妨害名譽的... 10/14 01:49
saltlake: 要小心的話,當下應在現場找妳們的證人,至少客氣詢問 10/14 01:52
saltlake: 在場人的姓名。至於對方一定要提告,那是對方憲法保障的 10/14 01:53
saltlake: 權利。證人的話,首先法庭上做偽證是有刑責的。其次, 10/14 01:53
saltlake: 被告方在法庭上可以合法詰問證人。何況法官自己也有權限 10/14 01:54
saltlake: 詢問證人以探求真實。最後,證人與訴訟當事一方的親友 10/14 01:55
saltlake: 關係,也是法官評價證人之證言可靠度的參考之一。 10/14 01:55
OdaNobuna: 督丟肖ㄟ 10/14 01:58
darkMood: 沒有證據,又是老人,法官多數不是智障,不用多慮 10/14 02:19
darkMood: 該出庭就出庭,就實話實說就好,上法院當做去郊遊啦 10/14 02:21
robrob99: 就花時間跑法院而已 而且他要告啥? 妨礙秘密? 也沒證據 10/14 02:23
robrob99: 公然侮辱 如果只有你敘述的這樣也不會成立 10/14 02:25
APM99: 要告就告 反正他也沒證據 10/14 02:35
APM99: 他都要你死了 被告就順手告他 法院多去幾次就習慣了 10/14 02:36
APM99: 跟郵局一樣 沒啥特別的 10/14 02:37
APM99: 自由民主國家中就只有台灣讓人覺得打官司是件壞事 10/14 02:39
APM99: 不過是我的話當下就報警了 怕死 10/14 02:42
APM99: 也是第一時間保護自己跟證據的最好方式 10/14 02:43
sl11pman: 1.告是她的自由,怎麼判不是她說了算。2.理論上避免負面 10/14 03:12
sl11pman: 的用詞,不過真的有些人,你怎麼講,都會想成負面的去。 10/14 03:12
Rohmer: 烏合之眾一下就閃了,還提告咧 10/14 06:43
DKer: 就你的描述看來是對方無理取鬧,去提告也不會起訴,不用緊張 10/14 08:07
DKer: 擔心的話,可以再去pttlifelaw問問,或是找免費的法律諮詢 10/14 08:09
baidu: 想太多 了 不用怕 10/14 09:15
andy90498: 極端不是罵人的詞 要告給他告 不要和解 因為告不成 10/14 10:18
andy90498: 她只是想要你和解給他錢而已 10/14 10:19
rt90827: 他要告到你死欸...那這算不算恐嚇?我是覺得他 不成啦 10/14 10:51
rt90827: 我是覺得他告不成啦...... 10/14 10:51
rerun: 等對方提告了,法院來了,再說! 10/14 11:05
lolipopo: 真的問心無愧就歡迎他來吉 10/14 11:41
lolipopo: 他當下沒留證據你就讓他自己去蒐集阿 看看誰比較累 10/14 11:42
lolipopo: 舉證之所在 敗訴之所在 10/14 11:44
duckscorpion: 告不了的 頂多浪費你時間出庭 10/14 11:50
kim1998: 如果你真的擔心建議找律師諮詢!這應該是告不成 10/14 12:15
blue09: 想太多... 10/14 13:28
nicayoung: 又沒拍他是要告什麼? 10/14 13:59
compile: 不要擔心 檢察官會不起訴處分的 10/14 14:32
Kazamatsuri: 提告不等於定罪 反而也可以讓法院「認證」他們 科科 10/14 14:48
ponce: 讓他高,讓他去被罵浪費資源 10/14 15:36
filexchang: 沒遵守健身房的規定沒犯法阿.. 10/14 18:15
filexchang: 假如對方真的去告,可以拿出手機證明沒偷拍(應該會被 10/14 18:19
filexchang: 相信) 10/14 18:19
filexchang: 推你守規局,我想對方不會真的告啦(需律師費) 10/14 18:44
QQ101: 沒差 等他 10/14 19:01
filexchang: 對方在欺負守法的好人... 10/14 19:31
tank0601: 讓他告,手機沒證據怎麼告 10/14 19:50
andysamlee: 不要怕 他告啊 提告方負起舉證責任 他有啥證據你錄影 10/14 21:23
andysamlee: 他根本沒證據 不要怕她威嚇你 不要姑息養奸想說忍忍 10/14 21:24
andysamlee: 就是這種欺善怕惡的大媽 造就了鬼島奧客生態圈 10/14 21:24
andysamlee: 別被他這種嚇到就聽他的 法院也不是隨他想告就會理他 10/14 21:25
andysamlee: 千萬不要想跟她和解或是私了 替你奶奶爭口氣 10/14 21:26
andysamlee: 不要被這種人欺負 他們專吃你們這種人 10/14 21:27
motokare: 對方嘴砲啦 告也不會贏 別擔心 別怕 10/14 23:10
iljie: 推四樓 10/15 01:23
dianivy: 不用怕啊!現場工作人員跟其他的大嬸不是也都看過手機 10/15 11:30
dianivy: 沒有錄影偷拍嗎~ 10/15 11:30
yuusnow: 吃飯睡覺等她告。 不遵守健身房規定又沒犯法,大不了就是 10/15 13:34
yuusnow: 健身房可以終止會籍不讓進(還要看契約呢),關其他人啥事 10/15 13:35
yuusnow: 今天更衣室使用手機,也道歉並讓其他人看過並未拍攝任何 10/15 13:35
yuusnow: 內容,之後就是健身房的事了,跟其他人無關。 10/15 13:36
opmikoto: 這起訴不成 就給他告吧 10/16 13:33
cjtina: 根據敘述,應該不會起訴... 不要浪費時間爭論、放棄權益 10/17 12:35
yusakoji: 告不成…而且搞不好你們還能反告對方 10/19 21:32
pttouch: 給他告,極端怎麼了嗎?他 輸要負責訴訟費用,記得這段 10/23 21:12
woajw: 反告誣告 已經在場證明 沒錄影事實 還要告 就是誣陷! 01/19 16:25
woajw: 告死那些臭三寶 01/19 16:2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