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api0038: 我留存著當家裡跟我吵孝親費的證據... 10/15 15:02
→ HT2: 這叫做證據保存 10/15 15:36
推 andysamlee: 假設未來如果有需要找回帳戶往來資料 銀行會收手續費 10/15 15:46
→ andysamlee: &不一定有保存到 這時候這些存摺是你唯一證據了 10/15 15:46
→ awerte: 有關錢的紀錄最好都留著 10/15 18:00
推 hakkiene: 留著 不然以後要調資料非常貴 10/15 19:45
→ netpal486: 郵局好像是一百元,它們調資料似乎是以「次數」算錢... 10/15 20:14
→ netpal486: 資料基數以「月」劃分,無限往前推... 10/15 20:16
推 higger: 大概十年後銀行才會提供無限期存褶記錄查詢吧 10/15 20:36
→ CS0000000000: 樓上有內線消息? 10/15 22:54
→ netpal486: 我是在105年時~申請92年到99年的資料~ 只看過一次, 10/15 22:54
→ netpal486: 就後悔砍太多樹了... 10/15 22:56
推 VNA2014: 勸你留,我先生也是不留,結果就突然要用到了,還特地去 10/17 08:16
→ VNA2014: 郵局申請 10/17 08:1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