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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弟公司因為裁撤部門 開發票的業務跑到了我身上 已經接了兩個月了 目前是沒有太大的問題 但有幾點交接下來有疑點的部分想要請教: 1. 老闆告訴我第一聯不須蓋發票章是否正確? 2. 作廢發票釘起來就好? 不須寫字或打叉? 3. 因為敝公司大致上有兩家主要客戶, 面對十來個不同的窗口, 每個月都要開數十張發票給他們, 但其實每張發票的買受人、統編以及品名都相同 是否可以刻印章蓋在這些欄位上呢?   會有這疑問其實是有收到廠商開的發票是用印章來蓋品名的, 不知能否自掏腰包省點事? 感謝版友們的閱讀及協助!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220.211.220.224 (日本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ask/M.1571884416.A.71D.html
iloveannasui: 1.是,反正如果要查,再蓋就好,那是留底聯。 10/24 11:14
iloveannasui: 2.最好蓋作廢章哦。以免誤給。 10/24 11:15
iloveannasui: 3、的確可以刻章,把資料備齊,跟刻章店家說明是發 10/24 11:16
iloveannasui: 票要用的,他會幫你算好大小。 10/24 11:16
非常感謝 annasui 板友熱心地回覆! ※ 編輯: CHojo (220.211.220.224 日本), 10/24/2019 12:46:3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