→ netpal486: 契約並不是沒有用~而是通常需要第三方作證人... 10/26 21:41
→ Ricestone: PttLifeLaw 10/26 21:42
→ netpal486: 只是大家便宜行事,最後變各說各話... Lawyer版? 10/26 21:43
→ netpal486: 二樓是對的~ 10/26 21:48
推 TllDA: 最基本的就是一式兩份 每個騎縫都要有雙方的章或手印 10/26 21:49
→ TllDA: 每個手寫修改處也要有雙方的章或手印 10/26 21:50
→ bailan: 有法律效力也沒用啊,不還錢你還要花錢去追討,不如別借好 10/26 22:14
推 hsinyeh: 契約當然有用,問題是不還錢怎麼拿到強制執行名義 10/26 22:32
→ hsinyeh: 五樓錯的 10/26 22:32
推 hxhjerry: 只有契約當然也有效力,只是要訴訟贏了才能強制執行, 10/27 00:26
→ hxhjerry: 但本票本身就可以直接作本票裁定,會方便很多 10/27 00:2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