『……可轉債年限通常大約3~5年,並不是很長,
當股價漲過轉換價,
可轉債持有人 有可能會將債券轉成股票,
但其實不需要這麼做,
只需要融券放空同樣數量的股票鎖住獲利,也是有同樣的效果。
如果股價下跌,融券就可以馬上獲利了結……』
問題:
第一段能理解,
但第二段為什麼還要這麽迂迴呢
能舉簡單數字說明嗎?
而且,融劵如果股價一直升怎麽辦,這種情形下,不是會被斷頭嗎?
--
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11.83.237.117 (臺灣)
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ask/M.1573046559.A.FBD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