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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引述《mybbbb (宗次郎+光子)》之銘言: : 2週前某餐廳疏失導致我餐點毀了 : 餐廳有誠意道歉 : 願意招待我跟小孩吃飯跟遊樂費用 : 價值最少500以上 : 但我實在不方便去 : 我請餐廳把招待我的部分 : 給某學校幼稚園的學生 : 請老師找尋是否有清寒家庭 : 可供他們享用大餐 : 店家說好說會回覆我 : 但至今都沒回覆 : 我該打電話給餐廳 : 還是詢問幼稚園呢? : 因為我真的希望有清寒家庭能吃到大餐 我覺得你的做法多此一舉。 店家會這樣向你補償是因為怕你上網給負評,那也是他們的危機處理方式。 主要目地當然是希望你能接受他們的歉意。 例如 我今天得罪了您,我知道得罪到您之後,我打算請你吃一頓好料的作為補償,而您精神上 也接受了我的歉意,但是您因公因素無法赴宴。於是你請隔壁鄰居代替你來吃大餐。 問題是我今天要賠罪的對象是您,不是您的鄰居,我甚至跟你的鄰居毫無任何關係。 那你覺得我還需要設這個宴會嗎?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01.15.130.218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ask/M.1574105031.A.D30.html
DKer: 沒關係啊,不設我就留負評囉 11/19 08:23
EXIONG: 留就留呀 反正餐廳是當下要賠罪 你當下接受後來後悔了 11/19 10:44
EXIONG: 於情於理都是餐廳站的住腳 11/19 10:44
DKer: 到底在說什麼,客人與餐廳溝通過,同意將補償轉讓了耶 11/19 12:34
DKer: 如果是顧客私下轉讓,餐廳拒絕為非當事人提供服務還有得凹 11/19 12:36
DKer: 但現在狀況就是餐廳已經同意了,說話不算話到底站得住什麼腳 11/19 12:37
WilliamTaft: 沒有白紙黑字 11/19 13:01
miniUU: 花費大量時間三方溝通,好像轉讓做好事很簡單 11/19 13:21
pigchang: 誰說的? 有白紙黑字嗎? 11/20 00:06
netpal486: 我很健忘...左耳進、右耳出...無憑無據~ 你打算? 11/20 09:07
zhmmg25: 餐廳沒實行只是道德上比較差勁些,臉皮厚一點的才不理你 11/20 11:46
zhmmg25: 你不吃我就當作你不要了,老子隔天還是要做生意 11/20 11:47
zhmmg25: 元PO也不用去吵為什麼不照自己的話去做,講難聽點你跟餐廳 11/20 11:47
zhmmg25: 有什麼關係? 11/20 11:4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