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板 ask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
借貸遇到賴皮只好走法律途徑 真的很浪費時間 沒時間去辦 只好一寫再寫一訴再訴 之前補正的事項沒時間去辦理 一共寫了三次 之前收到補正事項 地方法院通知 要求我補正 表明正確請求利息起算日為何。 但是本人覺得奇怪 請求標的其中一項有寫明, 『於民國**年**月**日起算週年利率百分之5法定利息。』 為什麼還會收到事務官關於這項補正通知? 實在很納悶 難道法院真的是白色象牙塔, 連貧民申請支付命令要把錢討回都不能伸張正義公平?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24.218.155.58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ask/M.1595247803.A.48F.html
Jarerns: 支付命令明明就很好寫 你自作聰明或幻覺自以為寫了吧 07/20 20:46
Jarerns: 能搞到三次你也是個人才了 07/20 20:46
hxhjerry: 你的年月日那來的?之前有催告過嗎?沒把握的話就直接 07/21 01:49
hxhjerry: 寫從支付命令聲請狀送達翌日起算年利率...就好 07/21 01:49
charatible: 謝謝回覆 07/21 11:3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