→ bailan: 看這篇的人連你貼了啥都不知道,要怎麼討論08/27 21:48
不清楚嗎?
噓 a1d335: 我看起來像法官嗎?08/27 21:53
→ a1d335: 好啦 告訴你 法官看誰比較有"誠意"08/27 21:55
→ godgod777: 最多罰十萬08/27 22:07
那第一次會罰最少值嗎 多少呢
※ 編輯: ltytw (223.138.132.76 臺灣), 08/27/2020 22:10:56
→ bailan: 連貼文都沒有怎會清楚08/27 22:21
“像我也收到裡面有女生的不明包裹 是活的”
大概是這樣
→ QQ101: 被廢文王噓www08/27 22:34
※ 編輯: ltytw (223.138.132.76 臺灣), 08/27/2020 22:34:30
※ 編輯: ltytw (223.138.132.76 臺灣), 08/27/2020 22:37:29
→ bailan: 這要檢舉啥?08/27 23:09
就住外國的鄉民 亂認真亂檢舉
推 sondbe: 違反社維法 使大眾看了心生恐懼08/27 23:58
是社維法嗎
※ 編輯: ltytw (223.138.132.76 臺灣), 08/28/2020 00:07:48
推 songzhen: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,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3萬元以 08/28 01:18
→ songzhen: 下罰鍰: 五、散佈謠言,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。 08/28 01:18
→ songzhen: 其實警方發動這條有越來越寬鬆的跡象 不論是主動或被動 08/28 01:21
→ songzhen: 檢舉 08/28 01:21
推 songzhen: 酑O移送後成罪率"非常低" 有些只是惡意玩笑但離社會恐 08/28 01:23
→ songzhen: 慌的程度很遠 也是被移送 08/28 01:23
→ bailan: 散佈謠言 但要"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"才符合啊 08/28 01:23
→ songzhen: 所以我才說警方執法越來越寬鬆啊XD 08/28 01:24
→ songzhen: 不管是主動查水表還是被檢舉 警察常常移送了再說 反正 08/28 01:25
→ songzhen: 不干他的事 08/28 01:25
→ songzhen: 原PO的情況我覺得很高機率不會罰 畢竟惡意玩笑跟公眾恐 08/28 01:27
→ songzhen: 慌 兩個程度還是差很遠 08/28 01:27
推 netpal486: 被廢文王噓...XDDDDDD 08/28 06:55
推 godgod777: 會起訴然後被判無罪,然後警告你謹言慎行 08/28 09:2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