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板 ask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
上禮拜走路被開了人生第一張罰單 行人未依規定穿越道路...300塊... 重點來了,回家發現警察根本把我身分證寫錯了,所以網路上也查不到 所以我該繳嗎?怎麼繳? 謝謝~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223.136.181.238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ask/M.1599832723.A.555.html
if4: 你到底犯了哪一條 可大可小啊09/11 22:13
if4: 闖紅燈嗎09/11 22:21
就是「行人為依規定穿越道路」簡單說是沒走斑馬線 罰300塊 ※ 編輯: ayahoo (223.136.181.238 臺灣), 09/11/2020 22:49:12
jdoe: 「行人為依規定穿越道路」值得鼓勵啊! (09/11 22:51
eatBabu: 未依規定09/11 22:54
打錯啦 未啦... ※ 編輯: ayahoo (223.136.181.238 臺灣), 09/11/2020 23:36:20
ctrlbreak: 看身分證號寫成誰的誰倒楣囉 XD 09/12 00:43
iPadProPlus: 不用 09/12 07:25
ludoren: 這個警察也真天兵 09/12 16:4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