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朋友要從澳洲回來,住姑姑沒在住的舊房子。告知管理員可能需要外送,管理員說不准入住,並且說明若入住要通知其他住戶。並且不讓外送員上樓。 請問以上情況該如何處理? 目前有查到法規傳染病防治法第11條跟第12條。違反規定者得處1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。但該向何機關反應?事前應該又需搜集哪類證據? -----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219.85.34.5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ask/M.1602344889.A.DA4.html
aadsl: 1922打下去,自然有專人告訴你更好的做法吧? 10/11 00:56
EZ: 不會去住防疫旅館嗎 10/11 01:22
jatj: 2樓晉惠帝? 10/11 04:37
iPadProPlus: 這裡像是疫情中心嗎? 10/11 13:29
TaiwanFight: 去住防疫旅館 10/11 18:39
TaiwanFight: 或打1922自己選 對管理員開罰了記得分享 10/11 18:4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