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konbakonkon (0800)
看板ask
標題[請問] 店家這樣算逃漏稅嗎?
時間Fri Feb 5 17:30:23 2021
發現有一家小吃店,消費兩次,兩次發票開的金額都不正確。
但不知道這樣算不算蓄意的?
第一次:
點完菜結完帳沒注意價錢不對,領餐時才發現餐點不對(有單點東西但沒有加進去)
經詢問後,店家表示會補加,但是發票不重打。
第二次:
人非常多,我點完餐後,前面也等不少人,後面也有顧客接著點餐。
但店家不知道怎樣一直做錯餐點,領餐時,拿到的餐點是錯的(我前面的也是)
店家說會重作,但是詢問是否能接受不改發票?若不行的話,要將單子抽出重打的話會更慢(可能要重新排隊?)
因為後面還有事情只好答應,但經由兩次經驗覺得這間店為什麼老是喜歡不重開發票...
而且店家的態度加上很多人都做錯餐點,感覺就有點吃定你不想重新排隊...
回家查了一下發票相關規定,但不是很清楚,想請問大家:
1.這樣算逃漏稅?
2.如果要檢舉似乎要舉證,但是不知道要如何舉證,拍發票應該不行?
還是應該要錄音之類的,但是畢竟店家有先詢問過我,若我回答好,我也會受到相關波及嗎?店家會不會說是我授意他們的呢?
若我回答不好,就錄不到證據了?
ps.若有其他更適合詢問的版請告訴我,謝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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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 fate: 購買的東西與發票不符就可算是逃漏稅了,再加上店家不願意 02/05 19:00
→ fate: 重開,可以認定是蓄意的 02/05 19:00
→ suaveness: 原則上,只要發票金額小於消費金額就算逃漏稅 02/05 21:15
→ konbakonkon: 可是我要如何舉證?畢竟是我同意他不補開的? 02/05 22:18
→ jdoe: 你可以直接詢問各區國稅局,國稅局就會有稽查員上門當顧客消 02/05 23:17
→ jdoe: 費稽核查看看了 02/05 23:18
推 if4: 要補開就要再等就不合理了,因為我是先消費,我不是後來的消 02/05 23:19
→ if4: 費者 02/05 23:19
推 if4: 我不是好說話的人,如果我面對他,我一定說我要檢舉你,看你 02/05 23:46
→ if4: 怕不怕 02/05 23:46
推 TaiwanFight: 是有啥好怕的== 02/05 23:57
推 if4: 不給他錢啊,怕不怕 02/06 01:2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