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Shrugg: 雷射打皮膚如果是醫療行為,那不知道穿耳洞跟刺青是不是也 04/24 11:00
→ Shrugg: 應該算醫療行為 04/24 11:00
→ IS5F5566: 所以台灣一些法規很奇怪地方,耳溫槍無法網路平台購買, 04/24 11:04
→ IS5F5566: 可是聽診器卻可以。 04/24 11:04
推 Xa73: 棉條也是管制的侵入式醫療器材 04/24 12:13
推 ktvzn: 操作雷射本來就是醫療行為 是店家違法不是行為合法 04/24 16:22
→ ktvzn: 然後刺青 穿耳洞 幫人擠痘痘 甚至男性入珠這些都明文不算 04/24 16:26
→ ktvzn: 但是有些學者認為刺青本身算醫療行為 日本早期法院也認為算 04/24 16:27
→ ktvzn: 前幾年日本最高法院推翻判決 認為刺青本身不算 其他國家通 04/24 16:29
→ ktvzn: 常也認為不算 但對染劑有相關標準 對刺青師則當成獨立的行 04/24 16:30
→ ktvzn: 業列管 台灣算是灰色地帶 只規定要有風險告知的同意書 04/24 16:33
→ mmoec: 算醫療行為 04/25 13:3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