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badderek (壞胚子)
看板ask
標題[請問] 關於被砍班薪資問題
時間Thu Jul 29 23:15:54 2021
女友5月中開始被砍班,一個月只有上6-7天班,但是公司每個月都有正常發薪水,沒有扣
薪。
多放假的部分是挪用以後的假來放,造成截至目前7月底已積欠45天假,這樣往後根本沒
假放,變成往後一個月少放至少5天假,但是薪水還是領原來的薪水,這樣是否有規避無薪假需發放
發放最低薪資的法律相關規定?
公司一個月發3萬-最低薪2萬4=多支出6千
3個月一個員工多支出1萬8
但是45天X833元是37485
這樣公司往後反而賺到少支出1萬9
而且因為這樣也完全無法申請紓困,不知這樣是否合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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→ loadingN: 這樣只是預支假啊 如果以後離職 不就是你賺嗎 07/30 00:19
→ PTTAT: 其實是違法,但我不知道怎麼辦,問勞動局吧? 07/30 03:4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