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susaku: 推後續10/21 16:48
→ OrzOGC: 不用去理解歐巴桑在想什麼,給她個教訓就對了10/21 16:53
推 Kukuxumusu: 支持你沒姑息10/21 17:21
→ enigmabp: 否認簽收就算了,還擅自打開不是自己的包裹?瓜張!10/21 17:32
→ luther0583: 這不吉不行10/21 18:07
推 Allenk: 還拆開也是真的屌10/21 18:08
推 francis1n: 這真的不吉不行耶~還拆你包裹10/21 20:13
推 YamadaRyo: 這真的要吉....扯10/21 21:06
噓 darkMood: 浪費時間,最後還不是罰錢而已10/21 21:14
金額小的東西可能很多人真的就算了
但如果今天你的東西是一台iPhone?Ps5?被別人領走,你不會追究到底嗎?
你就會雙手一攤再上網買一支?
那麼佛?
推 Xa73: 樓上吃飯幹嘛,還是要死啊。浪費食物!10/21 21:24
→ R10K: 誇張...不是自己的東西還敢拆,沒人討的話要當自己的嗎10/21 21:42
推 dann255181: 推10樓XD10/21 23:01
→ dann255181: 應該不要有和解這選項 這我一定吉10/21 23:02
推 QQ101: 給他一點教訓 這種人太理所當然了吧 = =10/21 23:34
→ qazqazqaz13: 絕對不要和解10/21 23:44
※ 編輯: rtu3879 (114.136.146.255 臺灣), 10/22/2021 00:32:51
推 gcobc37695: 千萬不要和解10/22 11:59
推 weltschmerz: 9樓本人? 10/22 15:18
→ bajerski4: 好扯 10/22 15:59
而且至今也沒有收到他的道歉
聽到風聲我真的跑去報警
才趕快跑去問我的鄰居
能不能把東西還給我就好了
夜路走多總有一天踢到鐵板(94偶
我個人也是不想和解
不過侵佔罪繳國庫也是滿少的haha
而且老人有案底也沒差吧?
※ 編輯: rtu3879 (114.136.146.255 臺灣), 10/22/2021 16:45:47
推 Xa73: 時間騰得出來就吉一下, 過程得到的知識受用一輩子10/22 17:19
→ sharkiley: 老人有案底沒差?除非沒救,不然大肆宣傳說不定很快就10/23 18:18
→ sharkiley: 搬走了10/23 18:18
想說連個道歉都沒有,他應該不怎麼在乎這件事
推 snes9xw: 太誇張了 10/24 02:09
推 panex0845: 這個不是侵占是詐欺,侵占指的是易持有為所有。本案他 10/24 08:13
→ panex0845: 明知包裹不是他的,對該包裹亦無代簽收的能力,卻仍然 10/24 08:13
→ panex0845: 簽收使郵差交付包裹即是一種詐術。這種人最怕丟臉跟進 10/24 08:13
→ panex0845: 去蹲,和解金盡量開高,自己利益最大化才是真的 10/24 08:13
是唷!我去警局是報他侵佔的說!
警察也沒有跟我說這也算詐欺...
其他罪名我還以為是檢察官先生會依照案情起訴他
我應該要去法院諮詢櫃檯詢問嗎XD
※ 編輯: rtu3879 (1.171.80.118 臺灣), 10/24/2021 23:24:22
→ panex0845: 報什麼沒差啦 法官可以變更起訴法條 說你不懂就好了 10/24 23:40
推 KBPIP: 有的老人真的很奇怪 什麼都貪 11/27 21:5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