噓 darkMood: 不用理房東,叫他上法院吧,噪音又不是房東說了算 12/30 02:46
→ darkMood: 台灣的法律是有夠保護房客的,想趕房客走太困難啦 12/30 02:46
我也希望認定不是由單方去認定 況且我也不是屢勸不聽
當初簽約沒有多想清楚噪音定義 不曉得算不算吃虧
推 if4: 噪音=高於60分貝 12/30 03:28
推 romand: 有的人就比較神經質 之前住我樓下反應我走路聲太大 問題 12/30 05:40
→ romand: 我有穿厚拖鞋而且房間走路空間又不大 我就沒理 後來換人 12/30 05:40
→ romand: 住也沒人有反應過 12/30 05:40
推 chuegou: 那你也定義一下你的“一般”音量 12/30 08:31
就是一般人交談的音量 當然因為現場也沒其他人
所以這也只能算是我主觀認定 但我講電話也不會特別大聲
可能就是昨晚笑聲會比較大 然後我也認為對方有比較神經質才會抗議
可是我不覺得那個算噪音 這樣變成我在房間連一般交談都不行
要遵守晚上時間(約10點後)不講話也不是不行
但就覺得因為比一般認知還嚴格的規定 而被單方面扣2個月押金的話
心裡很不是滋味
噓 guineacow: 講電話開窗?你怎不直接到鄰居客廳去講 12/30 09:22
→ guineacow: 你單純就是沒有公德心又沒有自覺而已 不然就等鄰居報 12/30 09:23
→ guineacow: 警來測分貝 你擾人就是事實 12/30 09:23
原本也只開一個小縫透風 幾乎連3公分都沒有吧
測分貝如果超過60我認阿 那要我搬我沒話說
可能我沒住過台北這麼擁擠的房子 不知道在房間連一般講話聲音都算噪音
而且我這棟對面和隔壁的其他套房住戶 如果我很安靜 我也聽得到他們講話的聲音
但聽起來就很小聲
其他戶沒被抗議也只是因為他們離隔壁棟的住戶很遠而已
那這樣的話房東也應該在我這間特別加警語吧
不要好像是我踩到陷阱一樣 然後就要扣我錢
※ 編輯: fg008kimo (180.177.119.132 臺灣), 12/30/2021 09:43:31
→ chister: 不會要你退租吧 不過還是輕聲細語以免吵到他人 12/30 09:52
→ rerun: 我要拿押金搬離,或住到押金抵租金完期搬離! 12/30 10:28
推 linfon00: 不得有異議這條是否合法 才是重點 12/30 10:40
→ sirloin: 頂多就是下一次房東不租給你啊 12/31 00:23
推 jidou: 對方抱怨噪音,跟他說有錄音才有證據,不過有錄音證據,他 12/31 05:55
→ jidou: 就有資格抱怨了。看你回應,像是你不覺得自己說話大聲,這 12/31 05:56
→ jidou: 一點很難講。 12/31 05:56
推 moon790625: 房是房東的,而且也有合約訂定,或許當初應該問房東能 01/05 00:25
→ moon790625: 接受的範圍是如何 01/05 00:2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