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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次不是別人太吵 而是別人覺得我太吵XD 今晚我在房間講電話 用一般音量 但我想是因為有笑聲 隔壁棟離我房間很近的住戶就打電話跟房東抱怨 後來房東來敲我房間很不悅地叫我小聲 並警告之後可能要我搬離.. 我也馬上就降低音量 並把窗戶都關上了 在這幾個月前也發生過一樣的事 但那次我承認是我帶朋友回來聊天 兩個人對話聲音真的就會比較大 但這次我只是line語音電話 聲音是一般音量 所以只會有我的聲音 然後我回去翻當初租屋簽約的確有一條寫道: "若因住戶噪音問題 甲方得提前令乙方退租不得有異議" 我想說 這噪音的定義也比一般人想的嚴格多了吧 這不就變成 我不能在我房間講話是用一般音量? 請問因為租約裡面也的確有提到這件事 如果房東馬上要我解約我也只能照辦嗎? 有沒有辦法請消保官解釋阿? 因為我覺得這個噪音認定 有點超乎一般人認知了 有人有更好的辦法嗎 因為馬上退租的話 押金好像就直接被吃掉了...? 感謝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80.177.119.132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ask/M.1640803230.A.698.html
darkMood: 不用理房東,叫他上法院吧,噪音又不是房東說了算 12/30 02:46
darkMood: 台灣的法律是有夠保護房客的,想趕房客走太困難啦 12/30 02:46
我也希望認定不是由單方去認定 況且我也不是屢勸不聽 當初簽約沒有多想清楚噪音定義 不曉得算不算吃虧
if4: 噪音=高於60分貝 12/30 03:28
romand: 有的人就比較神經質 之前住我樓下反應我走路聲太大 問題 12/30 05:40
romand: 我有穿厚拖鞋而且房間走路空間又不大 我就沒理 後來換人 12/30 05:40
romand: 住也沒人有反應過 12/30 05:40
chuegou: 那你也定義一下你的“一般”音量 12/30 08:31
就是一般人交談的音量 當然因為現場也沒其他人 所以這也只能算是我主觀認定 但我講電話也不會特別大聲 可能就是昨晚笑聲會比較大 然後我也認為對方有比較神經質才會抗議 可是我不覺得那個算噪音 這樣變成我在房間連一般交談都不行 要遵守晚上時間(約10點後)不講話也不是不行 但就覺得因為比一般認知還嚴格的規定 而被單方面扣2個月押金的話 心裡很不是滋味
guineacow: 講電話開窗?你怎不直接到鄰居客廳去講 12/30 09:22
guineacow: 你單純就是沒有公德心又沒有自覺而已 不然就等鄰居報 12/30 09:23
guineacow: 警來測分貝 你擾人就是事實 12/30 09:23
原本也只開一個小縫透風 幾乎連3公分都沒有吧 測分貝如果超過60我認阿 那要我搬我沒話說 可能我沒住過台北這麼擁擠的房子 不知道在房間連一般講話聲音都算噪音 而且我這棟對面和隔壁的其他套房住戶 如果我很安靜 我也聽得到他們講話的聲音 但聽起來就很小聲 其他戶沒被抗議也只是因為他們離隔壁棟的住戶很遠而已 那這樣的話房東也應該在我這間特別加警語吧 不要好像是我踩到陷阱一樣 然後就要扣我錢 ※ 編輯: fg008kimo (180.177.119.132 臺灣), 12/30/2021 09:43:31
chister: 不會要你退租吧 不過還是輕聲細語以免吵到他人 12/30 09:52
rerun: 我要拿押金搬離,或住到押金抵租金完期搬離! 12/30 10:28
linfon00: 不得有異議這條是否合法 才是重點 12/30 10:40
sirloin: 頂多就是下一次房東不租給你啊 12/31 00:23
jidou: 對方抱怨噪音,跟他說有錄音才有證據,不過有錄音證據,他 12/31 05:55
jidou: 就有資格抱怨了。看你回應,像是你不覺得自己說話大聲,這 12/31 05:56
jidou: 一點很難講。 12/31 05:56
moon790625: 房是房東的,而且也有合約訂定,或許當初應該問房東能 01/05 00:25
moon790625: 接受的範圍是如何 01/05 00:2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