→ kanakin: 沒有 01/02 20:56
※ 編輯: aakey (122.117.53.231 臺灣), 01/02/2022 20:57:16
→ aakey: 我查了 結果只能"關閉「@標註提醒」「訊息回應提醒" 01/02 20:58
→ aakey: , 竟無法讓我的帳號不被標記。 01/02 21:01
→ aakey: 謝謝一樓網友 01/02 21:01
→ aakey: 希望賴公司以後可以增加此功能,避免標記別人的功能被濫用 01/02 21:02
→ aakey: *避免:別人可說 她有傳達了喔 是當事人不看群組的 01/02 21:04
→ aakey: *避免ˇ當事人困擾(心想這有需要傳在群組嗎?又不攸關全體) 01/02 21:06
→ aakey: 好吧 現階段我只能表達:我的賴設定無提醒,有事請直接說" 01/02 21:09
→ aakey: 您傳在群組,我不一定會留意到, 謝謝" 01/02 21:11
→ HuaLan: 群組這個功能本來就不是推出來讓不想互動的人加在一起的 01/02 21:12
→ xga00mex: 退群 吃人頭路毛還這麼多 發群組不一定會注意到那還要 01/02 21:37
→ xga00mex: 你在群組幹嘛 正常有腦的以後也不會不@你 頂多@了再講 01/02 21:37
→ xga00mex: 一聲 01/02 21:37
推 if4: 退群組 01/02 21:50
→ KingSccasher: 退群組 01/02 22:01
推 jidou: 你在意只能跟她說,其他人可能不會看你。 01/02 22:01
→ loadingN: 你就無腦回明天會處理不就好了 有什麼困擾嗎 01/02 22:06
推 fishpolar: 我覺得是對方傳的,你也不用想太多吧,不過重要事情不 01/02 22:55
→ fishpolar: 私訊還是email 告知,不會被略過嗎?我有時候會沒發現 01/02 22:55
→ fishpolar: 被@ 01/02 22:55
→ fishpolar: 然後到名單內可以將對方刪除(無擋訊),不過除非是離 01/02 22:56
→ fishpolar: 職,不然也沒意義吧 01/02 22:56
推 yuenru: 退了就好,說我換手機了 01/03 15:21
→ bajsaren345: 無法。 01/03 18:22
→ aakey: 謝謝大家 01/03 22:3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