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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家好, 年關將至,應該蠻多人都在忙著搬家, 我就是其中一個QQ 想請問大家, 租約是在1/31到期, 但跟房東談好在1/28還屋, 提早還屋後, 是否還需要列出一張合約或是約定之類的(A4紙打出來), 上面寫: 【地址+"已於1/28(五)還屋於房東OOO,1/28起,房屋內的所有損壞一概與OOO無關"】, 然後雙方簽名, OOO需要列出嗎?因為有雙方的簽名了,是否不需要列出? 還是說雙方帶著原本的合約,然後將上面的租屋日期改到1/28就好呢? 或是說有什麼方法/方式能夠保障呢? 再麻煩大家回覆了,謝謝。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220.134.38.80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ask/M.1643176951.A.804.html
hsinyeh: 就現場驗屋還押金阿 房東比較怕你說他沒還你押金吧... 01/26 14:13
當然是現場驗屋還押金, 所以也會註明押金還多少扣多少水電瓦斯費。 不用說誰怕誰, 站在自身的立場彼此都是害怕對方的, 為了要保障雙方才詢問是否該多簽一份這樣的協議~ 謝謝回覆。 ※ 編輯: renee03 (220.134.38.80 臺灣), 01/26/2022 14:28:57
antonyang: 你想簽就問房東願不願意,我自己是沒簽過 01/26 14:58
好的喔!謝謝回覆。
KingSccasher: 你想簽就問房東啊 鄉民說可以也沒用 01/26 15:02
只是想問問大家有沒有過這樣的經驗, 沒有的話當然就會直接詢問房東啦~ 有的話就是要提前準備這些東西, 謝謝回覆。 ※ 編輯: renee03 (220.134.38.80 臺灣), 01/26/2022 15:06:10
kuchel: 想要保險就簽,連退押金跟房屋現況一起寫清楚雙方簽名 01/26 15:17
好的!!謝謝回覆。 樓下的h大的解說很受用~
hsinyeh: 為什麼說他怕你是基於舉證責任分配的問題... 01/26 16: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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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sinyeh: 主張積極事實的人要負擔舉證責任 此案不管是押金有無 01/26 16:11
hsinyeh: 返還或者是 屋損是不是由房客造成到時候訴訟上都是房東 01/26 16:12
hsinyeh: 要舉證....所以說當然是他要怕但是你不用怕 01/26 16:12
瞭解了!!感謝解說~很受用!! 只是在不知道該誰負有舉證的責任前提下還是會害怕^^" 謝謝回覆!! ※ 編輯: renee03 (220.134.38.80 臺灣), 01/26/2022 16:23:35
sdiaa: 雙方合約都拿出來 最後面加幾行+簽名蓋章就好了 01/26 16:52
hsinyeh: 舉證責任分配很簡單 原則上"沒有"是沒辦法證明的 01/26 17:26
hsinyeh: 所以原則上主張積極事實的人就要負擔舉證責任 01/26 17:2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