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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引述《sayforever69 (SAGAAAAAAAAAAAAAAAAA)》之銘言: : 嗨 : 因為家裡的妹妹剛畢業出去工作 , 找了一個月薪28000的服務業 : 結果今天一看薪資領條 , 她的薪資本薪是寫22000、全勤1000、伙食津貼2400 : 免稅加班費 2600 : 然後她公司是用4周變形工時 , 每天上班10小時休一小時 , 周日提早二小時下班 : 我去換算她上個月工時198小時 , 查了一下已經超過單月基本工時 : 這樣薪資結構上是不是少了額外的加班費 , 順便再請問免稅加班費能把它包含在 : 基本薪資內嗎? 謝謝 全勤不算基本薪資 24400已違法了(低於25250) 上個月扣掉週末跟假日 23天上班日*8小時=184小時 平日加班費每小時是25250/30/8*1又3分之1 =140元 所以月薪至少應該是25400+加班費140*14=25400+1960=27360 好像差不多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80.217.38.237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ask/M.1650425531.A.AED.html
alwang: 不要誤導 全勤是經常性薪資 屬於法律保障的一部分 04/20 11:38
medama: 沒誤導啊 全勤本來就算在加班費的基礎裡 04/20 11:46
medama: 如果今天他請假1天 沒全勤 就低於基本薪資 已經違法了 04/20 11:4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