→ simonfz: 請他吃民事呀08/19 10:30
蛤?有那麼嚴重嗎?可以提告?
※ 編輯: nmslese (111.83.43.123 臺灣), 08/19/2022 10:46:50
→ loadingN: 你要告也不是不行,但民事就是看“你的損失”08/19 11:27
→ loadingN: 所以別浪費時間了...08/19 11:27
推 GoingMerry: 地方版po黑單08/19 13:33
推 KingSccasher: 提告是公民的權力 判斷起訴與否是檢察官的責任08/19 13:45
推 supermars: 口頭承諾、PTT站內信等文字不具法律效益吧?08/19 15:15
→ medama: 口頭承諾、PTT站內信等文字具法律效益08/19 15:19
→ medama: 雙方同意 當然可以取消08/19 15:20
推 supermars: 我指的是原PO的交易,交易版臨時轉賣他人無任何違法08/19 15:21
→ supermars: 買賣如果具效益的前提是有契約?08/19 15:21
→ supermars: 沒有契約等正式形式的口頭承諾,賣方買方臨時變卦08/19 15:22
→ supermars: 只能代表每個人的選擇權利,只是其中一方會不爽而已。08/19 15:22
所以我朋友也只是不爽而已
※ 編輯: nmslese (111.83.43.123 臺灣), 08/19/2022 15:27:03
推 supermars: 其實就算不爽也只會是一時的心情,並知道對方會有這種 08/19 15:28
→ supermars: 變數存在,記住ID、或下次跟別人交易時多注意一下即可 08/19 15:28
→ supermars: 現在大家都缺錢,買方想低價、賣方想多賺,合理 08/19 15:29
推 dear133: 再那個版po出來。下次沒有人再敢跟他買。很沒有信用 08/24 16:2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