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Schottky: 簡單說,會被警察取締,法規要看各縣市自己訂的自治條例 03/06 00:08
推 hakkiene: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停車當然屬於違規 03/06 00:35
→ hakkiene: 人行道停車之利用,依據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」第三、 03/06 00:36
→ hakkiene: 五十五、五十六、九十條之三條規定,人行道(騎樓屬人行 03/06 00:36
→ hakkiene: 道)以禁止停車原則,開放停車(劃設停車格位)為例外, 03/06 00:36
→ hakkiene: 車輛停車方式應從其規定。 03/06 00:36
推 TokiwaKurumi: 打電話報警就會有人處理了 03/06 00:48
推 Lailungsheng: 擺攤?攤販有規定地點,停車就人行道違規吧 03/06 00:49
→ sa12e3: 若是車與攤位分離呢? 03/06 07:47
推 Lailungsheng: 分離就各開一張罰單吧(喂~ 03/06 08:39
→ Lailungsheng: google 人行道+擺攤 人行道+停車 03/06 08:40
→ Lailungsheng: 取巧的方式是在門口擺攤用可活動的...警察來就把攤 03/06 08:42
→ Lailungsheng: 子移回住家,生活中應該能常見到 03/06 08:42
→ Lailungsheng: 另外,ask是灰線,law板或生活法律我不會這樣回 03/06 08:43
推 sa12e3: 所以自己取捨啦 03/06 12:22
→ sa12e3: 機車可以分離後不放在人行道上可少一張 03/06 12:2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