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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餐酒館想辦一個週末下午、或傍晚DJ活動,但因為政府在八大「夜店」「舞廳」的定 義是有 燈光音響「舞池」,「且」營業晚間到隔天凌晨。政府定義的晚間是10點。10前為傍晚, 所以我們想辦在下午或傍晚。 那如果辦DJ+跳舞活動在白天,或10點前結束,是否就不違法?網路上找不到任何人問過 ,也沒有資訊 ,如果要問,是要打去哪個部門呢? 感謝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27.53.2.191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ask/M.1679621120.A.829.html ※ 編輯: regen1005 (27.53.2.191 臺灣), 03/24/2023 09:25:48 ※ 編輯: regen1005 (118.168.116.193 臺灣), 03/24/2023 09:51:00
Lailungsheng: 你們開餐廳有合法申請嗎? 03/24 10:35
Lailungsheng: 補充一下,我是覺得找幫你們營業登記的會計事務所 03/24 10:49
Lailungsheng: 詢問就可以 03/24 10:49
regen1005: 有喔,是合法的餐酒,只是加「舞池」怕被定義八大夜店 03/24 11:04
regen1005: ,政府定義也說賣酒、舞池、音響、「並且」營業晚上到 03/24 11:04
regen1005: 凌晨,所以應該是缺一條件就不成立 03/24 11: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