→ KKyosuke: ...營業的自己不出錢還要環保局免費處理本來就不合理 03/27 13:18
→ Schottky: 從地址本來就查得到有營業登記,你怎麼會想繼續凹..... 03/27 13:21
現在很多住家都拿來登記營業,該繳的稅也有繳
法律有規定營登就得放棄所有住家能使用的資源?
噓 darkMood: 你沙發有沒有提供營業使用? 哪來那麼多問號啊........ 03/27 13:52
沙發是家裡在用的
→ darkMood: 家用可丟,營業用就要自費,很清楚啊 03/27 13:53
→ darkMood: 公司營運的成本,本來就是你要自己負責的啊 03/27 13:53
我是想問規定是認定址還是認物件, 承辦人員電話裡表示是認物件
既然如此,我的沙發是住家使用,電腦椅是工作室在用...所以我就只丟沙發了啊
只是最後承辦人員說的: 若現場認定為公司行號所有,會拒收 這就很模糊啊
我在電話裡就講了,我只丟沙發,電腦椅我再自己處理
如果是單純家裡自己使用的電腦椅要丟呢? 認物件要怎麼認
※ 編輯: berryc (220.136.138.113 臺灣), 03/27/2023 14:08:09
→ simonfz: 環保局:很多人心態跟你一樣,我們看多了(秒識破=v=y 03/27 14:08
→ aiweisen: 從辦事單位的角度來看 直接從地址認定也很合理,今天因 03/27 14:24
→ aiweisen: 為你是有良心的人,自己願意向承辦人員說那個是營業哪 03/27 14:24
→ aiweisen: 個是家庭用的。但對承辦來說,他沒有那個心力去證明你 03/27 14:24
→ aiweisen: 說的是否正確,這樣的做法也只是把步驟變得更繁瑣,所 03/27 14:24
→ aiweisen: 以當然會被拒絕。 03/27 14:24
→ chungb: 幫營業清運,會有圖利廠商的嫌疑,圖利罪很重 03/27 14:26
→ HuaLan: 直接地址認定沒什麼毛病,以你說的即使有營業登記,該繳的 03/27 16:51
→ HuaLan: 稅都有繳,所以就應該讓你怎樣怎樣,那你應該知道營利事業 03/27 16:51
→ HuaLan: 廢棄物不能丟垃圾車吧?並不是你覺得怎麼樣就可以怎麼樣。 03/27 16:51
→ power7: 是「家戶」巨大垃圾清運 事業的不在範圍內 03/27 17:17
→ power7: 原波爭執這個也沒用 03/27 17:18
→ markhbad54: "送給"隔壁鄰居就不算營業用了 03/27 21:2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