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simonfz: 根據營業稅法第31,32條,已停業業者要兜售商品需要辦理復 05/05 07:50
→ simonfz: 業,但代理商應不侷限此條,只能建議不要吃嚕,感覺沒保 05/05 07:50
→ simonfz: 障 05/05 07:50
→ mimiid: 嘖嘖,絕對沒保障啊,只是長輩腦都很硬,就是想說能不能 05/05 08:14
→ mimiid: 找到不合法規的部分說服不要再吃了啊qq 05/05 08:14
推 andysamlee: 長輩會聽得進去就不會被洗腦要吃這種保健食品了 05/05 08:40
→ andysamlee: 如果該公司的營業登記已經停止營業 有繼續營業行為 05/05 08:41
→ andysamlee: 還繼續使用同個統一編號 取得開立的不實憑證後可檢舉 05/05 08:41
→ andysamlee: 財政部網站可以查詢統一編號是否已停業 已停業則不得 05/05 08:42
→ andysamlee: 繼續使用營業 通常已歇業繼續賣多半是因為有多個統編 05/05 08:42
→ andysamlee: 一個停了換另一個繼續用 05/05 08:42
→ mimiid: 查詢過目前的代理商是已經歇業的製造商其中一個股東另外 05/05 08:46
→ mimiid: 成立的公司,不確定是a大說的換殼還怎樣,但這販售商品的 05/05 08:46
→ mimiid: 責任歸屬還是屬於代理商對嗎?只要代理商營登有效的狀態下 05/05 08:46
→ mimiid: ,去販售已歇業的公司商品也沒關係? 05/05 08:46
推 simonfz: 根據消保法第7,8,9條,責任歸屬屬於代理商無誤,其中節 05/05 09:04
→ simonfz: 錄“提供服務之企業經營者連帶負賠償責任” 05/05 09: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