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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問雇主在餐費補助上,假如一餐70元,公司補助40元,自付30元。 現行的補助方式為:扣薪水70元,然後在"應稅臨時薪資"內給予你40元。 等於這個月的薪水條會拿到是:N (底薪) - 70(伙食) + 40(餐費補助) 請問這個40元會算到你的所得稅上面嗎? 另外一種算法是:直接在薪水扣30元。 等於:N(底薪)-30(伙食費) 這兩種算法對法人是否有節稅的問題?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14.25.132.124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ask/M.1685962167.A.3B5.html
loadingN: 免所得稅的就2400,剩下怎麼變其實沒差 06/05 18:54
kinac: 主要是還有其他補助(例如住宿)也是相同的方式 06/05 18:56
pbjojo: 伙食費不會算進你的所得或勞健保。而且第二種算法會有問題 06/05 18:56
pbjojo: 伙食補助和薪資不能這樣直接沖抵 06/05 18:58
kinac:轉錄至看板 tax 06/05 19:2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