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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常個案的偵辦 聽說是檢察官來指揮警察 但是警察局長又是縣市首長底下的官員 好像縣市首長在某程度也能指揮警察 那麼到底縣市首長與檢察官之間 對於警察調度指揮的權限是怎麼分配的呢? 謝謝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.200.248.18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ask/M.1696305230.A.13A.html
hsinyeh: 縣市首長指揮政策 檢察官指揮個案 10/03 13:15
TokiwaKurumi: 檢察官應該管不到警察吧 只能請警察調查 10/03 13:25
panex0845: 依據調度司法警察條例 你列舉的全部都是檢察官的小弟 10/03 13:33
panex0845: 叫你動你不能不動 但是這些小弟也可以不待檢察官指令自 10/03 13:33
panex0845: 行調查 另外檢察官只有指揮權 沒有懲處這些小弟的權利 10/03 13:34
panex0845: 1 2樓都是錯的 不用看 10/03 13:35
QQ101: 警察是內政部管的 10/03 21:02
chamber: 司法警察google一下 10/04 00:05
wieter: 反正警察誰都可以管(誤),小老百姓打110也可以指揮警察辦 10/07 22:04
wieter: 案 10/07 22: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