→ szhy: 0元 侮辱不是罪 "公然"侮辱才是 10/05 02:50
→ WiserWilly: 所以咒罵計程車司機也是OK的囉? 10/05 02:51
→ szhy: 更何況如果你沒錄音 要民事求償的機率也是0 沒證據就跟幻想 10/05 02:51
→ szhy: 嘴砲差不多 10/05 02:51
→ Schottky: 可以向車行投訴 10/05 03:20
→ HuaLan: 基本上沒有其他人聽到那“公然侮辱”以及“誹謗”都不會成 10/05 03:21
→ HuaLan: 立,除非吵架的內容過激,例如“最好不要讓我再遇到,否則 10/05 03:21
→ HuaLan: 讓你好看”這種才有可能成立恐嚇罪。 10/05 03:21
→ meowchen: 0 10/05 07:49
→ saltlake: 二樓上描述的狀況也沒用,因為沒證據 10/05 16:49
→ panex0845: 這邊法盲真多 刑民不分 10/05 21:39
推 chamber: 來這裡問法律問題真的很危險,你知道公然侮辱「罪」你是 10/05 23:04
→ chamber: 沒錢拿的吧? 10/05 23:04
推 luckynolucky: 公然侮辱須3個人以上,侮辱主體是人 10/07 21:06
→ WiserWilly: 那如果第三人主張沒有感覺該人被侮辱,告的成? 10/08 17:5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