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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問違反交通管理條例第45條第1項06款 駕車行駛人行道或騎樓 已經開罰單 但是上面有寫 X月X日前,要到交通事件裁決所 可是我打電話到警局,還有跑去警察局詢問,他們都說只要繳錢,不用到裁決所 但是去超商繳費時,上面又提醒X月X日前要到交通裁決所 請問到底要不要去 非常困惑,去裁決所要做什麼? 謝謝!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01.137.8.128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ask/M.1708353061.A.9B6.html
TokiwaKurumi: 打去監理所問 02/19 23:05
TokiwaKurumi: 打錯 是裁決所 02/19 23:06
TokiwaKurumi: 可能被記點 02/19 23:07
loveTeddy: 記點就要去裁決所嗎? 02/19 23:58
OAzenO: 一般來說 繳錢就是到案 02/21 15:3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