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oookla (( ̄ー ̄) )
看板ask
標題[請問] 保險理賠的兩年請求時效
時間Fri Jun 7 21:26:57 2024
一般保單上面寫的
“自得為請求之日起,經過兩年不行使而消滅“
主要想請教請求時效的問題
問題1:假設2022/6/11是得為請求日,
那2年內需請求的期限是2024/6/10?還是到6/11?
(是到哪一天提出請求都還有效?)
問題2:上述2年內提出請求,如果無法辦理線上通報
只能準備書件辦理的話,
假設期限是6/11
那是理賠申請文件要最遲在6/11送達到保險公司才算數?
還是只要在6/11前掛號郵寄到保險公司就可以?(中華郵政寄送)
還請指教
感謝
--
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.162.133.44 (臺灣)
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ask/M.1717766819.A.69D.html
推 KKyosuke: 不會是以郵戳為憑 06/07 22:12
→ KKyosuke: 6/11要送進保險公司才行 06/07 22:20
→ KKyosuke: 不是放進郵筒或交給郵局的時間點 06/07 22:20
噓 pippen2002: 幹嘛拖拖拉拉猶豫不決 06/10 08:27
推 luckyfu9: 2022/1/1是得為請求日,2年就是2023/12/31,2024/1/1就 06/14 23:36
→ luckyfu9: 是超過兩年 06/14 23:3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