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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外出買餐等待時,無意間看到麵店牆上特別註明,這家麵店 有某某某餐飲業的編號甚麼的。好奇問老闆,他解釋說那是政府 新推出的法規,要求所有的餐飲業者都要到營業地的衛生局登記 ,然後取得這個編號,就好像國民要有身分證一樣,每家餐飲店 也要有那間店的身分證。登記之後,負責人還要去政府指定的地 方簽到上課。然後老闆開始碎念真是擾民有沒意義啥的。 聽了之後,我回途中特別觀察路過的幾家餐飲店,但是都沒見 到那些店家有這種標示。尤其攤販當然是沒有。 請問諸位在自己家或工作的各縣市的餐飲店,有看到這種標示 嗎? 這是中央還是地方的命令? 還是立法院的新法? 為啥要做這 種新要求?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14.36.200.239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ask/M.1720283014.A.E22.html
zyxx: 就要加強管理啊 07/07 00:30
hakkiene: 中餐丙級證照吧 07/07 04:15
hakkiene: 個人要有證照 店家要有營業登記 這樣方便管理啊 07/07 04:20
whitefox: 以前只只外配中配會去考丙級 07/07 04:39
bailan: 他說的應該不是技術士證照,而是這個 07/07 04:55
那個編號是: 對應那家店 就好像,汽車有牌照號碼,汽車的引擎上面另外有刻引擎號碼,汽車駕駛人有 駕照(每張駕照有對應那司機的號碼)。 應該就是這個,食品業者登錄字號。 就食藥署公告應在營業前先登記的食品業者都必須登記,要不然…… 經命限期改正,屆期不改正者,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 感謝解答 :) ※ 編輯: saltlake (114.36.200.239 臺灣), 07/07/2024 07:31:04
KingSccasher: 這法上路10年了,應該不算新法了 07/07 07:39
衛生福利部(下稱衛福部)於107年07月18日公告修正「食品業者登錄辦法」第四條 但是如前述,昨天才第一次在麵店看到店家秀出這個號碼,而且回途看了也不是 每家都有秀出來。 ※ 編輯: saltlake (114.36.200.239 臺灣), 07/07/2024 07:46:08
whitefox: 以前看過麵店被白吃叫警察來,警察反過來檢舉沒營業登記 07/07 08:24
營業登記是財政部用來管理店家交營業稅的登記 ※ 編輯: saltlake (114.36.200.239 臺灣), 07/07/2024 09:00:05
gtr9915: 有店面的都要登記 攤販的話就看個人上網填資料而已 07/07 11:51
gtr9915: 其實根本沒用 只是讓你感覺好像政府很用心 07/07 11:51
上面提到的那家店的老闆有說,除了做食品業者登記以外,還規定業者必須 為自己的客人投保。 ※ 編輯: saltlake (114.36.200.239 臺灣), 07/07/2024 12:26:26
Makruco: 產品責任險...寶林事件後強制投保 07/07 22:0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