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aleck602502: 鬼島玩法在人剛到B就搶著要衝了 但我是會等到人走到07/20 01:38
→ aleck602502: C以後才動 不要給行人壓力 也讓自己多點緩衝07/20 01:40
如果當下後方車子很多,行人已經過B點,我開過去的話,會算未禮讓嗎?
※ 編輯: qazedctgb200 (223.139.163.208 臺灣), 07/20/2024 01:45:03
→ darkMood: 可以,從後面就是可以。07/20 01:52
抱歉,補充問一下,轉彎車一樣嗎?
※ 編輯: qazedctgb200 (223.139.163.208 臺灣), 07/20/2024 02:02:00
→ chungb: 萬一行人想到家裡瓦斯的火沒關,突然往回頭走,你就中了07/20 02:14
→ chungb: 就有人遇過,不要以為不可能 07/20 02:16
我相信凡事都會發生,因為遇過已經完全過馬路,車子剛要起步,結果他朋友對面喊他,
馬上轉頭往回跑的。
但撇開特例,目前想知道,如果是主文中的情況,是否可以前進。 謝謝
※ 編輯: qazedctgb200 (223.139.163.208 臺灣), 07/20/2024 02:26:17
→ k721102: 重點不在距離,而是讓幾個枕木紋07/20 02:26
法規好像沒看到寫幾個枕木為開罰標準,而是寫3公尺
※ 編輯: qazedctgb200 (223.139.163.208 臺灣), 07/20/2024 02:28:56
→ chungb: 駕駛人禮讓行人時,依內政部警政署取締基準,車頭應距離行07/20 02:38
→ chungb: 人至少3公尺(約斑馬線3條枕木紋)。07/20 02:38
→ chungb: 上面寫的是,3公尺,跟方向沒關係07/20 02:39
因為看到新制是有特別寫行人行進方向,如下
斑馬線禮讓行人新制要求駕駛人在行駛時,必須完全停止車輛,讓行人先行通過。不遵守
禮讓行人的標準是指當汽車前懸或機車前輪進入行人穿越道線,並且距離行人行進方向不
足3公尺。
所以才會想說,如果行人已經背對車輛往前走遠離車輛,這樣還叫“禮讓”嗎
※ 編輯: qazedctgb200 (223.139.163.208 臺灣), 07/20/2024 02:47:09
※ 編輯: qazedctgb200 (223.139.163.208 臺灣), 07/20/2024 02:55:10
※ 編輯: qazedctgb200 (223.139.163.208 臺灣), 07/20/2024 03:16:08
→ aleck602502: 新制有特別提及行人行進方向的話 那就沒有3m的問題 07/20 04:22
→ aleck602502: 但那是警署的取締基準 道交安全規則跟處罰條例都是寫 07/20 04:27
→ aleck602502: "應讓" 如果不幸在斑馬線上跟行人事故 就是免不了責 07/20 04:29
→ aleck602502: 所以也要強調 是"應讓"而非"禮讓" 駕駛們共勉之 07/20 04:33
→ zong780405: 從後面過仍違規 但不開罰。 07/20 08:09
→ bajiqa: 如果他走的斑馬線剛好有行人號誌,就先讓他走,本來這時就 07/20 08:23
→ bajiqa: 是行人的時間,若沒有行人號誌,離我遠就先轉彎,中間就 07/20 08:24
→ bajiqa: 讓他先行,然後我再從他後方走,我覺得馬路如虎口,行人 07/20 08:25
→ bajiqa: 地獄?機車汽車也有~ 07/20 08:26
推 iPadProPlus: 行人後面不算啊 這已經說明過了 07/20 09:38
→ iPadProPlus: 但假如行人突然後退你撞到也是有責任就是了 07/20 09:39
→ Desirefly: 新制是行人的後方皆可通過,沒有距離問題,youtube查一 07/20 13:06
→ Desirefly: 下新聞片段都有 07/20 13:06
推 slothshout: 從行人身後經過絕對沒錯 07/20 16:01
→ enjoyyou: 身後過沒問題 就只是怕行人突然迴轉怎麼算就是 07/20 17: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