噓 KingSccasher: 不想移就等著收罰單啊12/03 21:06
推 Lailungsheng: 一般是報警,等警察,然後拍照畫線移車12/03 23:47
→ Lailungsheng: 你不移車是指警察在,也不移車? 12/03 23:48
警察來之前
※ 編輯: dogbekober (115.43.53.179 臺灣), 12/03/2024 23:53:33
→ Lailungsheng: 正常已報警,可以堅持不移車等警察(個人觀點+每次 12/04 00:13
→ Lailungsheng: 塞車騎到塞車點看到的經驗 12/04 00:13
推 simonfz: 法規寫的很清楚唷: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1項至 12/04 07:20
→ simonfz: 第3項規定:「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,無人受傷或死亡 12/04 07:20
→ simonfz: 而未依規定處置者,處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; 12/04 07:20
→ simonfz: 逃逸者,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個月至三個月。前項之汽車尚 12/04 07:20
→ simonfz: 能行駛,而不儘速將汽車位置標繪移置路邊,致妨礙交通者 12/04 07:20
→ simonfz: ,處駕駛人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。汽車駕 12/04 07:20
→ simonfz: 駛人駕駛汽車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者,應即採取救護措施及 12/04 07:20
→ simonfz: 依規定處置,並通知警察機關處理,不得任意移動肇事汽車 12/04 07:20
→ simonfz: 及現場痕跡證據,違反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九千元以下罰 12/04 07:20
→ simonfz: 鍰。但肇事致人受傷案件當事人均同意時,應將肇事汽車標 12/04 07:20
→ simonfz: 繪後,移置不妨礙交通之處所。」及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 12/04 07:20
→ simonfz: 第3條規定:「發生道路交通事故,駕駛人或肇事人應先為 12/04 07:20
→ simonfz: 下列處置:一、事故地點在車道或路肩者,應在適當距離處 12/04 07:20
→ simonfz: 豎立車輛故障標誌或其他明顯警告設施,事故現場排除後應 12/04 07:20
→ simonfz: 即撤除。 12/04 07:20
推 LowerLevel: 無人傷亡的情況下應該就不同角度多拍幾張照片.畫個線 12/04 17:10
→ LowerLevel: 後就移去旁邊等警察了 12/04 17:1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