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MeeToo: 交通局的錯 台北市近兩年為了舒緩交通 其中一個辦08/14 21:34
→ MeeToo: 法就是縮短行人綠燈 很多路口的綠燈時間連已經在路08/14 21:34
→ MeeToo: 口等過馬路的人都不夠用 讓得利者更有大小聲的理由08/14 21:34
→ chinaeatshit: 你可以撞他 但還是會判你100%肇責08/15 00:14
→ druu: 沒撞到他的錯 撞到你的錯 台灣應該是這樣08/15 11:18
→ davidlin99: 遇過比中指或嘴裡一直幹繳髒話的 然後就po爆料08/15 16:10
另外還有一種就是
經過沒有號誌的斑馬線要禮讓行人時
明明我已經慢下來甚至停止狀態了
行人還在那邊四目相對,真的超討厭的…
※ 編輯: lovecute04 (123.50.45.4 臺灣), 08/15/2025 20:44:34
→ jankowalski: 你必須停, 撞到他們的話你就是應注意而未注意 08/16 17:36
→ jankowalski: 當然真的撞到的話, 還是會有肇責比例 08/16 17:36
→ jankowalski: 經過無號誌斑馬線禮讓時, 我都會揮手要行人走 08/16 17:37
→ jankowalski: 窗內揮手由他的方向往他要去的方向揮 大部分都會過 08/16 17:38
→ kattte: 行人無法通靈你慢下來之後會不會突然加速 08/17 13:02
→ kattte: 行人原本就沒意願過馬路,你又停下來逼他先過 08/17 13:03
→ kattte: 然後再上來靠北行人走很慢XD 08/17 13:03
推 MELOEX: 你確實看到他 然後你決定撞下去 這不是應注意未注意 這是 08/18 22:45
→ MELOEX: 殺人 08/18 22:45
→ pippen2002: vu 行人帝王啊!!妳能怎樣? 不然要單挑? 08/19 22:5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