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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前在酒店上班的時候,因為沒什麼能力又愛慕虛榮,所以買了一些仿名牌包。 那時候身邊很多同事也會買,當下就覺得反正大家都這樣,好像沒什麼差。 但現在回頭看,覺得這個行為真的很差勁,也不尊重品牌。 而且說真的,仿包要做到真的很像也很難,背出去如果被識破也很丟臉。 現在我已經不想要這些包了,也沒有想賣或轉手。 但其中有些品質做得還行,包也很新,所以不知道該怎麼處理比較妥當。 目前想到幾個方式: 1. 留在家裡當收納包,但我自己已經完全不想留了 2. 把 Logo、五金、明顯品牌標誌破壞掉再丟 3. 直接整個丟掉 想請問大家,這種以前買的仿包,現在知道這樣不對,想處理掉、也不想讓它繼續以仿名 牌的方式流通,怎麼做會比較妥當? 希望大家理性給建議,謝謝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14.43.137.124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ask/M.1779731998.A.AC3.html
whitefox: 放衣服回收箱上面給人撿 05/26 04:22
if4: 擺地攤賣掉 05/26 04:50
simonfz: 如果包包功能完好(仿冒名牌包應該不會做太差),可將外 05/26 06:48
simonfz: 觀明顯的品牌 LOGO 或標籤完全剪掉、拆除,確保它不再具 05/26 06:48
simonfz: 有仿冒品的標示,再捐給舊衣回收中心等接受二手物資的社 05/26 06:48
simonfz: 福機構。 05/26 06:48
bajiqa: 丟。不要把仿冒的捐給社福。 05/26 07:21
Harionago: 是lv Dior 香奈兒的仿包 logo弄掉就破壞掉整個包了 我 05/26 09:35
Harionago: 每個花8000-1萬買的 做工還可以不打算送認識的人也不 05/26 09:35
Harionago: 打算亂捐 05/26 09:35
kattte: 賣給想要的人阿 05/26 09:37
Harionago: 全部丟掉還是最正解嗎 畢竟做得再能用 還是別人的商標 05/26 09:38
Harionago: 在台灣賣這種仿品會觸法 05/26 09:39
kattte: 抱歉,剛剛查了一下,不能買賣 05/26 09:39
kattte: 你可以拿去送給想要的人 05/26 09:40
kattte: Harionaqo 說得對 05/26 09:40
simonfz: 不打算送“認識的”,不打算“亂捐”,那您可以送不認識的 05/26 10:32
simonfz: ,挑選“適宜”的捐 05/26 10:32
sakoakihisa: 既然不想看到 就直接丟垃圾車了 最不會衍生問題 05/26 12:2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