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前商家給消費者紙本發票,後來有些商家提供掃手機的發票條碼
來取代。這表示商家必須向政府登記與辦理某種手續與添購機器,
才能現場掃描消費者手機條碼之後,把資料傳送給政府機關(國稅局
嗎)?
這樣對商家有啥好處?
另外,除了要完成上面向機關辦手續以外,商家要讓機關對每筆
交易另外收手續費嗎?像是商家與信用卡或者其他線上支付公司的
合作契約那樣?
--
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14.36.229.129 (臺灣)
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ask/M.1788854399.A.2B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