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照規定其實是要水桶才會需要公布板上 因為這次情節較輕,故不永久水桶 依板規刪文+劣退 但希望板友們看其他人案例可以更加潔身自愛QQ §ID: kk339248 §處分原因: 廣告/商業文 §水桶時間:刪文+劣退 §板規: (1) 商業文之界定,由板主判斷,但若板友對於裁判有疑慮,歡迎提出。 (2) 禁止用洽特或其他任何形式變相廣告(廣告的定義是有圖利嫌疑者) (3) 注意文章內的連結,包括簽名檔,莫過於太商業化。 文章內轉貼/張貼自己作品的連結僅限於本人的blog或是大眾皆可申請的 網誌/食譜/影片平台,禁止張貼任何買賣平台的食譜連結 ◇ 違反(1)~(3)經發現即刪文+劣退處理,太誇張的商業文,刪文劣退加永久水桶。 作者 kk339248 (桶子葉) 看板 baking 標題 [其他] 聖多諾黑泡芙塔 Saint-Honore 時間 Tue Sep 20 08:59:50 2016 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 此篇為與XXX廠商合作試作文,XXX鮮奶油由廠商提供 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 網誌文章未完整複製到PTT 但是點進去網誌文章中有此篇文章與XX鮮奶油合作字樣 已屬廣告/商業文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40.112.218.151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baking/M.1474378597.A.6C5.html
Junchoon: 其實給劣文比給水桶還嚴格啊,PTT很多板都是一兩篇劣文 09/20 23:28
Junchoon: 就會被禁言了,等於是跨板水桶... 09/20 23:29
churryrain: 現在還有劣退功能喔?0.0 09/21 00:32
Junchoon: 有啊,只是把劣字拿掉而已 XD 09/21 01:30
關於退文處置過於嚴格的部分 因為廣告文退文是沿襲舊板規 因為判決必須有板規依據,所以儘管我覺得原k板友也很認真分享 (看得出來他的照片都非常認真!) 但廣告為事實 又必須依照板規判決,而這條板規原本寫的是退文 此案因為在宣導期且為初犯 會先與k板友溝通 酌情看是否由板主申請取消退文,僅作刪文處理 會於新板規宣導期滿後更改板規時一併修正此條 (目前預計一般廣告文改為刪文+水桶) 最後還是要說新板規一定有很多不足之處 如果大家覺得不合理or哪裡規定怪怪的,也請板友來信給我建議溝通噢~ 這樣才有機會讓板規愈來愈符合使用者需求 謝謝大家
kk339248: Ruby版主您好,此篇文章是有和鐵塔牌廠商合作沒錯,但因 09/21 06:11
kk339248: 為甜點想法與與製作還是都說我自己的,(鐵塔牌廠商完 09/21 06:11
kk339248: 全無介入)還是想與大家分享,知道這裡不能貼廣宣類的 09/21 06:11
kk339248: 文章,所以想說就把文內有關廣宣的資訊全都移掉、不複製 09/21 06:11
kk339248: 過來,在這裡分享製作這樣甜點的經驗與紀錄,請問這樣也 09/21 06:11
kk339248: 是不可以的嗎? 因為怕以後也想這樣分享又再違規,因此 09/21 06:11
kk339248: 想和您詢問清楚。:) 09/21 06:11
skytolove: 建議可發文前先私版主確認 09/21 08:16
因為PTT文章中有給網誌連結 網誌連結到的文章也不應有特定廠商廣告 否則一樣會違反板規 廣宣文章如有不確定之處請於張貼前詢問板主是否可張貼 ※ 編輯: ruby40861 (140.112.54.137), 09/21/2016 09:19:21
hsiao28: 樓樓上但妳還是附了網址啊,對妳甜點成品有興趣的就會點 09/21 09:14
hsiao28: 網址看,然後看到商品資訊而達到廣告效果。而且妳的推文 09/21 09:15
hsiao28: 內容又再度給了廠商曝光機會… 09/21 09:15
上方推文認定為陳述事件經過,不屬廣告範圍 ※ 編輯: ruby40861 (140.112.54.137), 09/21/2016 09:56:56
kk339248: 對不起,當初應該要事先詢問您的。不好意思造成您的困擾 09/21 12:02
kk339248: ,之後只會貼單純自己做的。關於推文我也真的沒想那麼多 09/21 12:02
kk339248: 不好意思>_< 09/21 12:02
Junchoon: 我覺得像這種業配嫌疑的文章應該要充分揭露資訊就好了 09/21 12:47
Junchoon: 不然照這個標準,先前版上有人業配的也很明顯啊... 09/21 12:48
之前不是我當板主呀QQ 如果關於業配文/廣告文有證據者也可來信 因為有時候我一個人可能也無法每篇都看得很細 我知道板上前陣子也有此牌鮮奶油看起來很像業配的文 但因為身為板主 我覺得沒有證據的話也不能任意刪文 但其實大家看到那種文章 心中多少也會知道有嫌疑 但對於這種沒有證據的事情 大家頂多只能選擇自己不喜歡就不看/或是用噓文表達意見 而今天板規既然規定不能有廣告文 那身為板主收到檢舉就該照板規處理 退文處分之處也說宣導期結束後要修改板規處分方式 PS.跟k板友溝通後,此次僅作刪文處分,退文已消除 至於您說的充分揭露資訊就好了 除非今天板規變成像EatToDie那樣 有限度開放無償之招待文 那這類文章才會是合乎板規的 ※ 編輯: ruby40861 (140.112.54.137), 09/21/2016 13:26:2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