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YYYero: 黑前隊員的例子:力煥、宜輝、Faust… 族繁不及備載, 01/23 01:00
→ YYYero: 且到底哪裡有構成挑釁要素,甚至連隊名都無提及 01/23 01:00
推 ZIDENS: 該篇脈絡明顯指向攻城獅吧,所以您推文第一句也指向攻城獅 01/23 08:53
→ ZIDENS: 不是嗎? 另所謂黑前隊員例子有無相關實際證據? 01/23 08:54
推 NanashiMumei: 你說的是「這隊」,明顯指向攻城獅 01/23 12:28
→ NanashiMumei: 另外請舉出每人離隊都被獅迷黑的例子 01/23 12:28
→ NanashiMumei: 否則違規 01/23 12:28
推 ZIDENS: 2-1 5-1 01/23 15:54
推 NanashiMumei: 2-1就好 01/23 15:58
→ YYYero: 這種例子隨便找都有.. 版主確定都沒看過嗎? 01/23 16:06
→ YYYero: 這種打手言論嚴重那麼多.. 01/23 16:09
→ YYYero: 新官上任建議看一下之前Y大的水桶尺度吧 01/23 16:09
→ YYYero: 尺度不抓好 這版應該很快就被你們桶爛了 01/23 16:09
推 ZIDENS: 板主沒有反舉證義務,對於球星部分乃為可受公評之事,但 01/23 16:13
→ ZIDENS: 對於使用者言論並非板主需要去特定對象,本提出舉證要求但 01/23 16:14
→ ZIDENS: 未見回覆的流程之下當然是判定成立 01/23 16:14
→ ZIDENS: 補充說明的部分偏向球員個人能力批判,說是黑球員倒不至於 01/23 16:19
推 NanashiMumei: 舉證不夠有力 01/23 16:20
推 NanashiMumei: 球迷不是只有一個人 01/23 16:20
推 NanashiMumei: Faust也不代表所有離隊之球員 01/23 16:20
推 NanashiMumei: 維持2-1 01/23 16:20
推 ZIDENS: 0000前未有補充其他事證即2-1成立 01/23 16:22
→ YYYero: 是真的隨便找都有… 01/23 22:56
→ YYYero: 但如果兩位新上任版主標準跟前任版主Y大如此迥異,是否該 01/23 22:56
→ YYYero: 先進行警告? 01/23 22:56
推 NanashiMumei: 找到06/08去還隨便找都有 01/23 23:24
→ NanashiMumei: 你可以說某些人 直接地圖砲就是2-1了 01/23 23:26
推 YYYero: A一下特地id 再查一下一些固定貼文 一下就找到了 01/24 00:18
→ YYYero: 不是你這版主是喵迷就球迷濾鏡開起來耶 台籃板當隊版玩XD 01/24 00:18
推 ZIDENS: 首先,再次強調反舉證並非板務義務及業務,至少在本板不是 01/24 00:23
→ ZIDENS: 其次,就算是Y板任內您也是才剛出桶,所謂先行警告常識上 01/24 00:25
→ ZIDENS: 是給予初犯者。 01/24 00:26
→ ZIDENS: 對於球星可受公評之事,板務需有一定程度瞭解,但對於哪 01/24 00:28
→ ZIDENS: 位使用者會講什麼話,並不是板務執行的標準之一,實務上 01/24 00:28
→ ZIDENS: 需有直接證據證明所述言論。 01/24 00:29
推 YYYero: 理解,終究會尊重兩位版主的一切判決。 01/24 00:29
→ YYYero: 但還是要建議版主的審查尺度務必拿捏,一有判決先例,日後 01/24 00:30
→ YYYero: 請務必保持尺度一致。 01/24 00:30
→ ZIDENS: 經兩次補充皆無有力證據證明,故判定2-1成立 01/24 00:3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