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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被檢舉人:k8952000 和 iicorn 2.文章代碼:#1ZsphTce (basketballTW) 3.檢舉事證: https://i.imgur.com/nzqtLLc.jpg
4.可能違反板規: 5-1 本板討論禁止明顯偏離主題或挑釁板友,如有此類情形造成筆戰。 k8952000近期多次在推文挑釁板友,並在此文章有與iicorn筆戰的的情形發生,嚴重影響台 籃板板友推文討論。 iicorn在此文中有與k8952000筆戰的情形發生,嚴重影響台籃板板友推文討論。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匿名天使的家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basketPicket/M.1675319662.A.C8C.html
k8952000 : 針對檢舉事證裡的圖片 總共只有推文4句 02/02 16:42
k8952000 : 只有後3句與iicorn有關 02/02 16:42
k8952000 : 不認為這樣的推文數量有多次與嚴重影響推文 02/02 16:42
k8952000 : 且推文的3句裡 只有一次指名iicorn本人 02/02 16:42
k8952000 : 也都沒有使用違反板規之侮辱性字眼 02/02 16:42
k8952000 : 最重要的是認為對方在護航球員所做出的質疑提問 02/02 16:43
iicorn : 我在本文中的確回覆了k8952000的回文 02/02 17:33
iicorn : 因k89520000在文中首先離題 點名板友引戰 02/02 17:34
iicorn : 先前也多次在不相干文章內 點名挑釁板友 02/02 17:36
iicorn : 希望板主能重視 02/02 17:41
ZIDENS : 釣與被釣說實話就是各打五十大板,更何況兩位是 02/02 18:45
ZIDENS : 互釣互咬..... 02/02 18:45
k8952000 : 我想說的是 在事證圖片裡 想請問違反的是什麼版規 02/02 18:55
k8952000 : 至於釣不釣 本人沒有這個用意 是指只要有討論獅的 02/02 18:55
k8952000 : 文章 他都會被釣出來 並不是本人釣的 02/02 18:55
k8952000 : 如果提到ID就是釣魚引戰 那金門王 king 包括我 常常 02/02 18:59
k8952000 : 被先cue ID 這樣就是違規嗎 02/02 18:59
iicorn : 其實我對於版主如何判斷及判罰都沒有異議 02/02 19:39
iicorn : 且都會尊重 只希望板主能重視一些板上風氣 02/02 19:40
iicorn : k板友在板上釣魚亂板一段時間了 常常在無關的文章 02/02 19:41
iicorn : 點名板友引戰 其實都有離題吵架之嫌 02/02 19:44
ZIDENS : 老實說我認為所謂筆戰在這種看板上並不適用 02/02 20:00
ZIDENS : 我也能理解板友閱讀看板時不想沒事就看到在吵架 02/02 20:00
ZIDENS : 但對於當事者雙方或多方而言當下都只是在據理力爭 02/02 20:01
ZIDENS : 有時候討論到後來就會越來越歪這也沒辦法,板規中 02/02 20:03
ZIDENS : 所制定的所謂離題應是指開頭就離題亂扯,毫無根據 02/02 20:03
ZIDENS : 根據整篇推文來看,我認為k一開始就有引戰之嫌 02/02 20:05
ZIDENS : 即 點名鐵粉,並提到文章內容行為有夠丟臉 02/02 20:06
ZIDENS : 但i後續回應實屬過激言論且針對性的攻擊 02/02 20:07
ZIDENS : 至於k所謂的點名論,點名後也是要看語句脈絡 02/02 20:09
ZIDENS : 當然不是上綱到點名就是挑釁,我在推文中點名兩位 02/02 20:10
ZIDENS : 兩位應該沒有感受到任何挑釁吧 02/02 20:10
ZIDENS : 故判定k8952000 5-1 合併上案iicorn 2-1 02/02 20:11
iicorn : 了解 辛苦板主了 02/02 20:13
k8952000 : https://i.imgur.com/JVmUJDh.jpg 02/02 20:17
k8952000 : 這邊如果是判定5-1 我還有講到文章內容 覺得丟臉 02/02 20:18
k8952000 : 那麼啦啦隊文 3500文 P聯盟跟T聯盟的文 02/02 20:19
k8952000 : 都會有人直接 樓下金門王 樓下誰 是否都是相同違規? 02/02 20:19
ZIDENS : 不告不罰跟檢視案例是兩回事,釐清案件來龍去脈本 02/02 20:21
ZIDENS : 就是必須的,上面就有人試圖誤導板主被剝奪檢舉權 02/02 20:22
ZIDENS : 單純點名跟點名加上攻擊也本來就是兩回事,上面已經 02/02 20:22
ZIDENS : 提過就不贅述了,我也沒有說你離題,離題回應是在 02/02 20:24
ZIDENS : 回應iicorn提出的你多次離題,但我沒有同意啊 02/02 20:24
k8952000 : 那請問 我的違規是 挑釁板友 不是離題 對嗎 02/02 20:27
ZIDENS : 是 02/02 20:27
k8952000 : 那請問 對應的板友是iicorn 還是 kevin? 02/02 20:28
k8952000 : 有提到kevin有同樣方式點名 且我也沒攻擊他 02/02 20:29
k8952000 : ii的部分 先後順序 我覺得文章很明顯 02/02 20:29
k8952000 : 所以被這樣釣到 回應回去 即使沒攻擊字眼 一樣違規? 02/02 20:29
k8952000 : 最後的問題了 板主釋疑完 就等公告 謝謝 02/02 20:30
ZIDENS : 我認為挑釁的部分在於整句語句而非單純點名 02/02 20:31
ZIDENS : 死忠鐵粉會護航,從邏輯上完全能理解這種行為 02/02 20:32
ZIDENS : 那又何必特別再去點名逼人出來?且整句完整表達了 02/02 20:32
ZIDENS : 你知道他是死忠鐵粉,也知道他會護航,那不就單純 02/02 20:33
ZIDENS : 找架吵? 02/02 20:33
ZIDENS : 至於被釣到的部分基本上沒有人身攻擊我認為就是據理 02/02 20:35
ZIDENS : 力爭而已,人之常情,但被戳爆炸就沒辦法了 02/02 20:35
ZIDENS : 更正 iicorn應是3-1 而非2-1 02/02 20:38
NanashiMumei: 此案與#1ZsrOmR8 (basketPicket)違規情況類似 02/02 20:47
NanashiMumei: 因此合併來判 k89 5-1 iicorn 3-1 各一犯 02/02 20:47
LENling : 服從判決 另外想請問板主3-1的認定方式 02/02 20:49
ZIDENS : ........樓上大哥你又哪位 02/02 20:50
k8952000 : 分身 他忘記切了 02/02 20:50
LENling : 在NBA版是有死限制 在台籃板的如何判定的 02/02 20:51
LENling : 我是iicorn 02/02 20:51
k8952000 : 想請問 不是一犯一罰嗎 上篇跟這篇 這樣不是兩犯嗎 02/02 20:53
ZIDENS : 各位先冷靜一點,不要再增添案外案了== 02/02 20:53
ZIDENS : 我的理解是iicorn這兩篇檢舉都是在罵人 02/02 20:55
ZIDENS : 但罵人有在罵兩個人所以算兩次嗎== 可能要討論一下 02/02 20:56
k8952000 : Y板 有累犯多犯制吧 總不可能違規10篇 只判1篇 02/02 20:58
ZIDENS : @iicorn 3-1目前沒有硬限制,就是從前後文脈絡判定 02/02 21:15
ZIDENS : 是否有攻擊的狀況,查原文所謂小丑及上篇檢舉文提到 02/02 21:16
ZIDENS : 的小丑,經前後文判定都非善意 02/02 21:16
ZIDENS : 再次強調小丑本身並不是負面詞彙,端看用法 02/02 21:1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