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板 basketballT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
應該還是考慮的戰力平衡,所以PLG不想馬上開放戴維斯條款 其實我之前就建議過了 如果要考量到戰力平衡的公平性,以及增加球團歸化的誘因 規則可以這樣規定 完成歸化手續後,需累積上場1000分鐘(含季後賽) 或者賽季外代表國家隊出戰FIBA或奧會體系國際賽 可以視為本土球員 如此就不會發生歸化球員造成戰力失衡的立即性影響 又能夠保有球團積極歸化的誘因 而且這條規則某種程度上,也向籃協遞出橄欖枝 如果未來PLG真的變成跨國聯盟,再檢討這條規則要怎麼修改 至少在國內聯盟階段,可以先適用這條規則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01.12.101.165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basketballTW/M.1635226504.A.DF4.html
StarTouching: 陳建州看起來比較想政府先放出節稅誘因 10/26 13:36
mibbl0 : PLG變成跨國聯盟可能性很低啦 10/26 14:07
a0000000000v: 好提議 10/26 14:16
iki912857 : 像隔壁一樣啊 年資夠久才可以不佔洋將名額 10/26 15:21
用年資太久了啦,這樣規定有跟沒有一樣,規則還是要有點誠意 1.累積上場時間 2.有打國際賽(特殊貢獻) ※ 編輯: ai770116 (61.216.147.167 臺灣), 10/26/2021 18:00:51
Edison1174 : 羅力問天 10/26 19:4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