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板 basketballT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
台灣職籃會出現這種狀況的根本原因在於兩聯盟各自登山,不合作訂出薪資透明、球員名 單等統一的規範,使球團不知道球員當前的行情無法公開報價,球團違規挖角或球員跳槽 也沒有相關懲處。 而既職籃沒有特別規範,一切就是回歸民法,依549條第一項當事人之一方可隨時終止委 任契約;依第二項若造成他方損害則須負賠償責任。 故秉聖完全有權單方面解約、台新也有權簽他,若法院認定有造成攻城獅的損害就賠償。 在職籃制度完備之前,台新與秉聖做出如此選擇本就是他們的權利。台新身為資方願意不 惜重本加碼搶人;秉聖身為勞方,既然簽的是可單方解除的委任契約,有企業給你好非常 多的待遇,並會提供法律資源協助可能的賠償問題,是有多奴才不會去? Q1.攻城獅說不可單方解約,要尊重合約精神? A:職籃既無特別規範,一切回歸民法就是有權單方解約,若法院最後判賠就賠,那就是有 合約精神。 商場競爭既無違法,就沒道理要求球團不能不計重本的搶人、球員不能追求更好的待遇, 在職籃制度完善前,這就是他們的權利。 Q2.為什麼不買斷、交易、坐下來好好談? A:不論是要高額買斷金還是用小台小曹換,都難以談出雙方滿意的結果。那上法院就是最 有利的選擇,法院判多少就賠多少,說不定還真的認定獅的合約無效。 Q3.在台新之前都沒球團這樣做,先例一開不就大家都這樣搞? A:其他球團沒這樣做的主因是評估後認為並無需要,而不是不能做。除了富邦、中信等少 數球團,多數球團根本沒有這樣的財力願意不惜重本加碼搶人,甚至去面臨可能的賠償問 題,而值得這樣爭取的球員也寥寥無幾,且大多都已在少數球團手中了。 多數球團無能力像台新做出如此選擇,而富邦在P已經輕鬆三連霸,中信在T第二年也是一 路輾壓奪冠,自己都一堆好球員打不到球了,根本沒有必要付出那麼大的代價再去搶人或 留人。 秉聖案是先例也是特例,不可能成為常態,若還是擔心會再次出現,老話一句看要合併還 是兩聯盟合作訂好規則,不然就是可能出現這種狀況。 Q4.如果台新秉聖都沒錯,現在為何如此逆風? A.承前所述,職籃既無統一規範一切回歸民法,台新與秉聖就是有權如此做。不論道義上 如何,獅明明已多次收到秉聖希望終止合約的意思表示,卻仍強行官宣、拼命限動tag連 發佔得先機,被ig婉拒後再發聲明說不是可單方解約、要尊重合約精神、指責台新惡意挖 角等等,加上廣大P迷、知名球評與主播未審先判直指大聖違約猴子,似已形成難以改變 的輿論風向,使人不去細究問題的本質與根源在於職籃制度的不完備。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23.195.124.42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basketballTW/M.1693035881.A.3A4.html
j112233446 : 34偏頗 都是你覺得 08/26 15:46
NanashiMumei: 這件事會大逆風就是因為道義 08/26 15:49
GSX150s : 擬答寫的不錯 08/26 15:49
joejoe14758 : 作為競爭對手 既然站在道德制高點 多踩對方幾下其 08/26 15:50
joejoe14758 : 實也是合理的 08/26 15:50
j112233446 : 你舉有錢球團都是冠軍 那如果他們不是冠軍而是墊底 08/26 15:50
j112233446 : 球隊呢 08/26 15:50
liaoeddie : 因為法律只是最低標準,逆風不意外吧 08/26 15:50
joejoe14758 : 反正未來都是商業競爭對象 先給你一個惡意競爭的標 08/26 15:53
joejoe14758 : 籤 看你以後怎麼混 08/26 15:53
MingenWu : 認定合約無效 08/26 15:57
kaikai9527 : 這些確實是我個人意見 我想將焦點拉回職籃法制上的 08/26 15:57
kaikai9527 : 不完備 希望秉聖案能夠成為一個契機 而不是持續出 08/26 15:57
kaikai9527 : 征在道義的點上 08/26 15:57
xyz40273xyz : 當年某個球隊也是把整個啤酒挖走 不過沒搞成這樣就 08/26 15:58
xyz40273xyz : 是了 08/26 15:58
rain0212 : 吃虧了說你惡性,吃到好處說我們各自登山 08/26 15:58
xyz40273xyz : 不合併就還有機會有一樣狀況 同個聯盟至少彼此尊重 08/26 15:58
MingenWu : 合併還有機會有一樣狀況 換成NBL跟CBA 08/26 15:59
MingenWu : 其實林秉聖已經AIR過一次了 NBL球隊靠T1長官解決 08/26 15:59
MingenWu : 所以不會期待我們跟NBL CBA合併 08/26 16:00
access4096 : 法律上沒問題,但是道德觀感不佳 08/26 16:01
jackie36952 : 原po你的想法是好的 08/26 16:02
xyz40273xyz : 真要有機會去CBA你錢也不見得鬥得贏 如果他是自由球 08/26 16:02
xyz40273xyz : 員身份 08/26 16:02
kaikai9527 : 因為若要談道義 我所受過的教育會認為在法治國下最 08/26 16:02
kaikai9527 : 嚴厲、涉及刑事法益侵害的各種事件 球團裝死或切割 08/26 16:02
kaikai9527 : 球員持續打球都沒事 那基於舉重以明輕 僅涉及合約 08/26 16:02
kaikai9527 : 爭議、損害填補的民法問題 更不值得那麼多的關注 08/26 16:02
jackie36952 : 你說的合併 或許是一個解決問題的方式 不然就是其中 08/26 16:05
jackie36952 : 一個結束 又或者是籃協很強勢 直接大家遵守 08/26 16:05
jackie36952 : 所以要著重在制度化 08/26 16:06
j112233446 : 制度規章有問題當然要補遺 但不可以說台新跟大聖的 08/26 16:07
j112233446 : 行為就是正確的 你今天要耍小聰明把球團當笨蛋 破 08/26 16:07
j112233446 : 壞規則 當然會在很多層面上站不住腳 被酸被黑也是 08/26 16:07
j112233446 : 合情合理的 反正也不還是 球照打 飯照吃 台新照樣 08/26 16:07
j112233446 : 官宣 站在大聖那邊的人也不用把他說成受害者一樣 08/26 16:07
j112233446 : 他跟台新就是得利的那方 08/26 16:07
jackie36952 : 然後硬要比刑事 民事 啥重啥輕 都沒啥意義 該討論的 08/26 16:07
jackie36952 : 都值得一提 08/26 16:07
omracnata : 推j11大 08/26 16:10
jackie36952 : 吸毒 酒駕 打人 黑道 詐騙 性騷 挖角 你犯錯了 被砲 08/26 16:11
jackie36952 : 剛好 至於討論度有差 你要怪大眾嗎? 08/26 16:11
jackie36952 : 我可不覺得 黑道 吸毒 性騷的時候 討論度有比較差 08/26 16:12
todd057 : 你說的對,但一個企業投入體育多半是為了宣傳、廣 08/26 16:13
todd057 : 告、公益,像台新這樣搞臭的不多見 08/26 16:13
xyz40273xyz : 本來就對他就沒差 不然他怎會感覺沒什麼差 不過台籃 08/26 16:14
xyz40273xyz : 就是這樣一團河蟹味 做什麼都有機會原諒的 08/26 16:14
ZIDENS : 大聖還不能算沒錯啊 終止確定成立才沒錯 08/26 16:14
timchiu1 : 確實台新沒錯 你的合約不算數 08/26 16:15
omracnata : 討論度有時候就真的不跟嚴重性成正比 08/26 16:16
kaikai9527 : 所以我不斷強調討論點應該在於如何建立統一個遊戲規 08/26 16:17
kaikai9527 : 則阿 只是看到前幾篇小胡的直播文已直接製圖直指違 08/26 16:17
kaikai9527 : 約猴子 更不用說晚上的討論會如何失焦了 08/26 16:17
xyz40273xyz : 他那個直播沒什麼好在意吧 他就是要流量 對他來說流 08/26 16:17
xyz40273xyz : 量才是錢 順應民意才是增加流量的方式 08/26 16:18
DrHarris : P寶持續跳針民事案件,危害人身自由的刑事案件視而 08/26 16:18
DrHarris : 不見,讚 08/26 16:18
jackie36952 : 我們台籃流行原諒的 秉聖這個頂多就賠錢而已 場上被 08/26 16:18
jackie36952 : 砲違約仔 08/26 16:18
xyz40273xyz : 台籃好像很少看過鬧事件的真的消失吧 08/26 16:19
jackie36952 : 小胡討論違約金 跟你要討論其他案 不衝突吧? 08/26 16:19
booksi1 : 林秉聖的合約中有條款無法單方面解約,且台新作為金 08/26 16:19
booksi1 : 控集團還公然支持鼓勵違約 08/26 16:19
xyz40273xyz : 不過肯定私下是喬過還喬不攏 不然我不相信球團會跟 08/26 16:20
xyz40273xyz : 經紀公司搞成這樣 08/26 16:20
kaikai9527 : 但小胡的流量現在就是台籃第一ytr 實在無法不去在意 08/26 16:22
kaikai9527 : 他將討論帶往不是問題根源的所在 台籃又不是像NBA各 08/26 16:22
kaikai9527 : 種制度都很成熟了 可以讓ytr要怎樣瞎講都沒差 08/26 16:22
jackie36952 : 你要轉念一想 以前有多少運動員犯刑事案件 大眾很可 08/26 16:22
jackie36952 : 悲的 習慣了這次有民事案件 很稀奇啊~ 08/26 16:22
kaikai9527 : 職籃沒統一規範一切回歸民法 獅如果規定不能單方解 08/26 16:23
kaikai9527 : 約是他們違法才對== 08/26 16:23
shifa : 大聖疑似沒有經紀公司啊 = = 08/26 16:24
jackie36952 : 不能單方面解約的條款 是可以寫進去的 只要你付違約 08/26 16:25
jackie36952 : 金 08/26 16:25
ZIDENS : 委任契約資方可以對勞方單方面 勞方能不能對資方單 08/26 16:25
ZIDENS : 方面 確實是滿有趣的話題 08/26 16:25
shifa : 之前板上討論過 委任合約不能加註不得解約條款 08/26 16:25
shifa : 所以攻城獅只有記者會提到委任合約 就那麼一次 08/26 16:26
jackie36952 : 其實就沒收到違約金而已 08/26 16:26
shifa : 後面就只強調 合約裡面有加註 沒提委任了 08/26 16:26
shifa : 攻城獅球團的訴求一直都是台新出來面對 08/26 16:27
jackie36952 : 委任合約 解約就付違約金 不是嗎? 08/26 16:27
xyz40273xyz : 獅子背後本身也是經紀公司吧 還是他們主攻棒球? 08/26 16:28
shifa : 但合約關係上 台新跟攻城獅球團沒有關係 08/26 16:28
shifa : 現在的合約狀況是 攻城獅-大聖 跟 台新-大聖 08/26 16:28
shifa : 台新聲明一來先說攻城獅合約無效 二來說大聖有寄 08/26 16:29
shifa : 存證信函解除攻城獅合約 這兩點放在一起看很不搭 08/26 16:30
shifa : 但那聲明稿的目的就在於從兩方面無效化攻城獅的合約 08/26 16:30
justin21138 : 我的看法與你差不多,只能說台新不顧道義名聲也要 08/26 16:30
justin21138 : 搶到林秉聖 總覺得不值。 08/26 16:30
muirhead : 先備位聲明的關係吧 08/26 16:30
shifa : 一是從簽約程序 二是從合約性質的球員解約途徑 08/26 16:31
jackie36952 : 最後 獅告秉聖 要違約金 然後違約金用台新錢去付 除 08/26 16:31
jackie36952 : 非有啥特別的可以告 不然頂多這樣 08/26 16:31
access4096 : http://i.imgur.com/rRO4eNJ.jpg 08/26 16:32
muirhead : 獅現在感覺在爭一口氣,不然真的頂多賠錢的問題,台 08/26 16:32
muirhead : 新一定願意幫大聖出吧 08/26 16:32
shifa : 所以攻城獅提告 是告誰? 要先釐清這事情再來講提告 08/26 16:33
joejoe14758 : 我是覺得獅就是知道就算告贏也拿不到太多 才用盤外 08/26 16:34
joejoe14758 : 招啊 畢竟T1每多一張票 P就有可能少一張票 08/26 16:34
shifa : 跟攻城獅有合約糾紛的不是台新 而是大聖 要告也是告 08/26 16:36
shifa : 大聖 因為大聖跟攻城獅合約但"無法履行" 08/26 16:36
shifa : 從法律上來看就是大聖沒有履約致使蒙受損失 08/26 16:37
dgq75148 : 台新首先打你合約是在大聖有約狀況下簽署所以無效 08/26 16:37
dgq75148 : 再者倘若有效,大聖也已經存函終止 其中一個成立都 08/26 16:37
dgq75148 : 能夠讓台新在8/16再簽約不會有問題 08/26 16:37
shifa : 但從簽約模式來看 大聖跟台新球團作法無法認同 08/26 16:38
dgq75148 : 台新有問題的只可能是該合約有效且大聖無法單方面解 08/26 16:38
dgq75148 : 除 這時候才要談違約金跟賠償 08/26 16:38
shifa : 但那就是聯盟內跟 兩個聯盟之間要議定簽約模式 08/26 16:38
ZIDENS : 有人能清楚的搞懂是台新-大聖 大聖-喵 我好感動 08/26 16:38
ZIDENS : 昨天花了好幾個小時解釋 實質不是三角關係 08/26 16:38
beautydots : 我覺得球團球員關係本來應該是僱傭,適用民法僱傭 08/26 16:39
beautydots : 的規定,即定期契約至合約期滿雙方關係才消滅,只 08/26 16:39
beautydots : 有遇到重大事由時才能提前終止,否則終止僱傭契約 08/26 16:39
beautydots : 不合法,有債務不履行的問題,這可能也是輿論的背 08/26 16:39
beautydots : 後想法。但是,球團聲明寫到簽的是委任契約,雖然 08/26 16:39
beautydots : 我們沒有英美法的禁反言原則,但我們有誠信原則, 08/26 16:39
beautydots : 且對於解釋契約,法院可能會以「契約文字已表示當 08/26 16:39
beautydots : 事人真意,無須別事探求…」的理由(見許皓程案)否 08/26 16:39
beautydots : 定探求實質上是僱傭,尤其因為契約文字幾乎都是球 08/26 16:39
beautydots : 團擬的,球團要再推翻,應有難度。如果林秉聖相信 08/26 16:39
beautydots : 契約性質是委任是有理由的,他依民法549條單方隨時 08/26 16:39
beautydots : 終止契約,且最高法院已有判決表示委任契約此終止 08/26 16:39
beautydots : 權不可特約排除,那將難說他不合法。 08/26 16:39
dgq75148 : 你說的沒錯 就是回到道義跟各球團議約默契上的問題 08/26 16:39
a53189360 : 強行官宣?你說的算? 08/26 16:39
orange7986 : 上法院吧 08/26 16:40
shifa : 今天講大聖跟台新不講武德沒問題 但法律上又是另外 08/26 16:40
shifa : 的解讀模式 08/26 16:40
orange7986 : 有這次先例以後之後球團球員也會比較重視簽約流程 08/26 16:41
orange7986 : 吧 08/26 16:41
dgq75148 : 事實上喵跟大聖在合約上的認同的確存在差異 大聖也 08/26 16:42
dgq75148 : 希望不要官宣的情況下 喵卻要強行官宣 才會出現現在 08/26 16:42
dgq75148 : 官宣了卻沒人的情況 給大聖難看但喵自己也尷尬 08/26 16:42
shifa : 這次就是在成力煥解約事件的基礎上加上跨聯盟跟 08/26 16:43
shifa : 未履行合約的兩個要素 要不然當初能講的幾乎都討論 08/26 16:44
shifa : 過了 當初成力煥也主張自己是MO 但攻城獅球團說是TO 08/26 16:44
a53189360 : 他如果不希望官宣 那是不是應該按合約提出書面解約+ 08/26 16:44
a53189360 : 賠償金額?而不是line傳一傳 真的這麼隨意? 08/26 16:44
MingenWu : 成是買斷剩餘月份 林還沒到9月無法執行 08/26 16:45
ZIDENS : 書面提出解約了阿 拉一下時間線我覺得可能跟寄信時 08/26 16:45
ZIDENS : 間有關 所以對不太上 前後差一天 08/26 16:45
ZIDENS : 但解約的部分本來就應該要確定解約 不是有寄就好 08/26 16:45
WINKAO : 大聖有正式提書面解約 所以台新自認是解約後才簽約 08/26 16:45
a53189360 : 如果已簽訂的合約都可以隨意推翻 那他傳line喵喵就 08/26 16:45
a53189360 : 要當聖旨?真的有這麼方便? 08/26 16:45
a53189360 : 就差一天啊 就是沒提出才官宣啊 08/26 16:46
MingenWu : 忠哥記者會有說 兩週前聯絡婉拒 沒提交書面 08/26 16:46
kaikai9527 : 建議你看一下上面dgq大聖、台新、獅各自主張的釐清 08/26 16:46
kaikai9527 : 還不到談賠償的時候 08/26 16:46
beautydots : 絕對要重視契約性質。我就問,球團球員間的契約, 08/26 16:47
beautydots : 怎麼會是委任?球團只委任球員打籃球,不指揮監督 08/26 16:47
beautydots : 、沒有從屬性?若球團同意還可以找第三人代打(民53 08/26 16:47
beautydots : 7)?怎麼可能。契約名稱上根本不該出現委任兩個字 08/26 16:47
beautydots : 。 08/26 16:47
MingenWu : 是獅先要求林要正式終止合約程序 08/26 16:47
MingenWu : 不能單方面直接聯絡婉拒 08/26 16:47
shifa : 對 所以攻城獅現在也不會再提 委任 這兩個字 08/26 16:48
MingenWu : 會提婉拒只有一種可能 就是林單方面認為簽了意向書 08/26 16:49
MingenWu : 而非委任契約 08/26 16:49
muirhead : 是委任還是僱傭法院好像都認定過,所以我們也很難說 08/26 16:50
muirhead : 一定是哪種 08/26 16:50
a53189360 : 你簽合約都可以隨便反悔 我又怎會相信你的line? 08/26 16:50
beautydots : 獅現在不提歸不提 一開始聲明寫委任合約 照以往案 08/26 16:51
beautydots : 例(鄭人維.吳岱豪.許皓程)看那很可能就是寫在合約 08/26 16:51
beautydots : 上的合約名稱 08/26 16:51
shifa : 法院這次會怎麼認定一回事 但提委任就是表示球員 08/26 16:51
dgq75148 : 大聖後來聲明有說知道簽的是委任契約 也可能是因爲 08/26 16:51
dgq75148 : 知道所以才敢提前簽約 08/26 16:51
MingenWu : 雙方對於合約以及內容認知差距太大 08/26 16:51
a53189360 : 書面都可以裝死 line 電話 或是ig放話 能算什麼? 08/26 16:51
shifa : 能夠解約 所以後續相關文案都沒有出現委任二字 08/26 16:51
MingenWu : 委任契約不能直接連絡單方面取消 要提交正式終止書 08/26 16:51
MingenWu : 而且內容多次提及 婉拒 非正式法律用詞 08/26 16:53
WadeElly : 所以為什麼要毀約了還在要背號 08/26 16:53
dgq75148 : 在那吵相不相信Line沒什麼意義,實質上就是當下雙方 08/26 16:53
dgq75148 : 對合約認定已經出現分歧了 你要強行官宣給對方難堪 08/26 16:53
dgq75148 : 對方也沒必要好聲好氣了 08/26 16:53
muirhead : 比較好奇大聖既然沒經紀公司那有相關法律顧問或是律 08/26 16:53
muirhead : 師幫忙處理合約嗎 08/26 16:53
MingenWu : 2週前那段對話 肯定是沒有諮詢過法律顧問 08/26 16:54
MingenWu : 律師不會鼓勵你使用多次婉拒來終止委任契約 08/26 16:54
dgq75148 : 台新雖然說要喵跟大聖區域法院談 但律師那些介紹還 08/26 16:54
dgq75148 : 是有可能的 只是台新自身不在大聖跟喵的合約爭議裡 08/26 16:54
dgq75148 : 頭罷了 08/26 16:54
a53189360 : 笑死 你自己沒道德 管別人官宣 還向立貞節牌坊? 08/26 16:55
MingenWu : 只有還沒簽約的情況才適用多次婉拒 或是意向書 08/26 16:55
dgq75148 : 區域 -> 去 08/26 16:55
ZIDENS : 委任雇傭法院當時判定是球員實際勞動狀況 08/26 16:56
ZIDENS : 這個根本還沒開始勞動 應該說委任就是委任了吧 08/26 16:56
samsam80821 : 推 委任球團也可以自己解約 雙方剛好而已 08/26 16:58
samsam80821 : 一波卡保障合約也是說解就解 08/26 16:58
dgq75148 : 反正我就看喵什麼時候要告 趕快把這齣爛戲結束 簽了 08/26 16:59
dgq75148 : 合約要違約是理虧 但你要用社群風向來羞辱人也大可 08/26 16:59
dgq75148 : 不必 08/26 16:59
barney82212 : 規則是一定要出來,可是不能因為這樣這個行為就被允 08/26 17:00
barney82212 : 許,他不是特例,先例開出來,就會很多球員這樣做, 08/26 17:00
barney82212 : 反正被罵一罵,錢照領球照打,人生沒有什麼不一樣 08/26 17:00
dgq75148 : 伊波卡那個應該是雙向同意的 但伊波卡能不同意嗎? 08/26 17:01
barney82212 : 一直講強行官宣,難道官宣不是最後手段了嗎?他愛理 08/26 17:03
barney82212 : 不理這份合約,不這樣做難道就吃虧把合約撕了,隨這 08/26 17:03
barney82212 : 隻猴子愛去哪裡嗎? 08/26 17:03
kaikai9527 : 你要有制度訂出來才能不允許阿 現在就是沒制度 所以 08/26 17:04
kaikai9527 : 才說應該聚焦在要合併還是合作 08/26 17:04
dgq75148 : 如果你說的手段是透過輿論壓力的話 那的確是一個好 08/26 17:04
dgq75148 : 的手段 但官宣實際上沒什麼法律效益 08/26 17:04
AndrewWiggs : 難道有人腦袋清楚 08/26 17:04
AndrewWiggs : 難得 08/26 17:05
samsam80821 : 不過比較好奇攻城獅現在在球員間是怎樣的評價 感覺 08/26 17:05
samsam80821 : 好像都是說不去就不去 08/26 17:05
barney82212 : 一波卡不用講什麼他能不同意,不同意是他的權利,他 08/26 17:06
barney82212 : 沒使用是事實,雙方同意解約是事實,當然可能會有你 08/26 17:06
barney82212 : 所說的壓力,可是跟猴子簽約這件事,強勢方是台新跟 08/26 17:06
barney82212 : 那隻猴子吧? 08/26 17:06
dgq75148 : 那次官宣就不是為了解決問題或者公布球隊的好消息( 08/26 17:06
dgq75148 : 因為雙方歧見並未解決) 08/26 17:06
kaikai9527 : 不去解決根本上的法制漏洞 一直去出征秉聖的道義問 08/26 17:07
kaikai9527 : 題有什麼意義 08/26 17:07
xyz40273xyz : 不過籃協立場真的蠻有趣的 不統包一個法則 卻願意 08/26 17:08
xyz40273xyz : 統包兩個聯盟都隸屬籃協 真的很偉大 看似管得動但也 08/26 17:08
xyz40273xyz : 沒立場管的感覺 08/26 17:08
samsam80821 : 不同意就是上法院認定吧 跟以前呆豪一樣 08/26 17:08
dgq75148 : 誰知道伊波卡是沒使用還是不能使用 沒人知道合約細 08/26 17:08
dgq75148 : 節 就像這次你也不能保證是不是真的不能單方面解除 08/26 17:08
dgq75148 : 契約一樣 08/26 17:08
muirhead : 認同原po觀點,解決制度上問題比較重要,但不知道現 08/26 17:09
muirhead : 在檯面下有沒有動作,再問一次plg現在主事者是誰阿 08/26 17:09
xyz40273xyz : 台籃合約就這樣 不然台啤怎會整個不見到後來鄭跟吳 08/26 17:09
xyz40273xyz : 的事件 該正視了都職業了 08/26 17:09
MingenWu : 制式合約2+1不用討論 你要終止合約照規矩來買斷合約 08/26 17:10
barney82212 : 那就像你所說的,你不知道合約,但是你卻知道一波卡 08/26 17:10
barney82212 : 不能不同意? 08/26 17:10
MingenWu : 沒有任意解約這種事 08/26 17:10
barney82212 : 我也認同要確認制度擬定規則,可是前提這件事情要先 08/26 17:11
xyz40273xyz : 支持上法院啦 給台籃一個教材也好 08/26 17:11
barney82212 : 解決,不然不會有規則 08/26 17:11
dgq75148 : 現在就是雙方說法不一 坐下來能調解解決是最有效率 08/26 17:11
dgq75148 : 的 不然就上法院是最快的 球員會不會回來也都影響著 08/26 17:11
dgq75148 : 球團做補強 只靠輿論整天出征沒啥太大意義 08/26 17:11
joejoe14758 : 打台新哪會沒有意義 打殘一個競爭對手 08/26 17:12
joejoe14758 : T1籌碼就少一點阿 08/26 17:12
MingenWu : 選秀選上的新秀 都是簽新秀制式合約2+1 外籍生一樣 08/26 17:12
samsam80821 : 我不覺得獅隊會上法院 他們現在想要的是站在道德高 08/26 17:13
samsam80821 : 點拿聲量 上法院沒有穩贏的理由 也不缺那些錢 不然 08/26 17:13
samsam80821 : 早上了 而且模糊地帶有 未來隊球團方其實大多是有 08/26 17:13
dgq75148 : 我不知道伊波卡有沒有不同意權阿 我上面不是說了 08/26 17:13
samsam80821 : 利的 08/26 17:13
MingenWu : 今年三聯盟不少球團簽下落選新秀 不用簽制式合約 08/26 17:13
xyz40273xyz : 波卡那個就是謎團啊 但可以知道的就是外籍生就免洗 08/26 17:13
xyz40273xyz : 的 08/26 17:13
a53189360 : 比較好奇的是 除了林 還有誰跟喵簽約又不去? 08/26 17:13
kaikai9527 : 法制的進步就是訂好後才能解決問題 甚至也很少在溯 08/26 17:14
kaikai9527 : 及既往的 08/26 17:14
ZIDENS : 不上也得上啊 現在就終止談不攏 只能上啊== 08/26 17:14
barney82212 : 原po只有1、2點中立,講得好 08/26 17:14
barney82212 : 3、4竟然在合理化猴子的行為檢討被害者給噓 08/26 17:14
dgq75148 : 如果當初伊波卡不同意 喵不選阿拉薩 搞不好能少一個 08/26 17:14
dgq75148 : air 08/26 17:14
xyz40273xyz : 要談得攏我是覺得早就談好了啦 現在就沒人願意退 這 08/26 17:14
xyz40273xyz : 時候退又會成為笑柄 08/26 17:14
samsam80821 : 只能上法院 但我覺得摸摸鼻子算了機率高 08/26 17:15
a53189360 : 不然怎叫在球員間說不去就不去? 08/26 17:15
xyz40273xyz : 原Po那不是在合理化吧 合理化不需要打得這麼複雜 08/26 17:15
barney82212 : D大你不是打「他能不同意嗎?」意思不是你知道他是 08/26 17:16
barney82212 : 被逼的嗎? 08/26 17:16
beliveaukc : 台灣號稱法治社會 天天有情理法 人治社會? 08/26 17:16
MingenWu : 戴瑞騰 楊浩之 沒問題啊 現在怎麼開始檢討制式合約 08/26 17:16
a53189360 : 最好奇的是喵這麼爛 那林到底為啥要簽合約?然後既 08/26 17:17
a53189360 : 然5月就想去台新 那又為何遲遲不提書面及賠付? 08/26 17:17
dgq75148 : 我是對於他到底有沒有不同意權的問句 08/26 17:17
ZIDENS : 應該說制式合約漏洞這麼久怎麼沒人想過有問題 08/26 17:17
xyz40273xyz : 去年出來逆風的都被嘴爛了QQ 08/26 17:17
samsam80821 : 不上法院 繼續用風向拉高聲量 應該就是獅的處理方 08/26 17:17
ZIDENS : 而不是漏洞存在很久就可以無視漏洞 08/26 17:17
samsam80821 : 式了 08/26 17:17
a53189360 : 直到人家官宣 才在那邊該說什麼「強行官宣」??? 08/26 17:18
MingenWu : 買斷的漏洞在哪裡? 08/26 17:18
ZIDENS : 我以為你是說委任的漏洞? 08/26 17:18
a53189360 : 自己都沒問題 都檢討別人 真的好棒棒喔 08/26 17:18
dgq75148 : 當然是你官宣了才說是強行官宣啊 你不官宣哪來的強 08/26 17:19
dgq75148 : 行官宣 08/26 17:19
kaikai9527 : 沒有法制規定何以認定誰是被害者? 既然沒有規定說 08/26 17:19
kaikai9527 : 秉聖不能去待遇更好的地方 那強制他不去對他造成的 08/26 17:19
kaikai9527 : 損失 難道他不也是被害者嗎? 08/26 17:19
a53189360 : 官宣就官宣 你硬加上個強行 用意是什麼? 08/26 17:19
samsam80821 : 上法院沒有穩贏理由 到時候被一個法院認定聲量反而 08/26 17:19
samsam80821 : 降低 又不缺那些錢 08/26 17:19
MingenWu : 球隊花錢買斷你剩餘一年保障約 然後去其他隊打一年 08/26 17:20
MingenWu : 戴瑞騰 08/26 17:20
a53189360 : 不就是想幫林洗白?塑造他很無辜的形象? 08/26 17:20
dgq75148 : 球員不認同的官宣就是強行阿 不然喵官宣之後球員已 08/26 17:21
dgq75148 : 經是喵的嗎? 08/26 17:21
MingenWu : 看不出來新秀制式合約哪裡有漏洞 雙方都有保障 08/26 17:21
a53189360 : 有這麼長的時間可以單方面解除契約 你不做 在那邊 08/26 17:21
a53189360 : 怪人官宣 不覺得很可笑嗎? 08/26 17:21
dgq75148 : 這樣說啦 喵官宣了 球員人呢? 已經進球隊了? 08/26 17:21
a53189360 : 那就問 解除契約了嗎? 沒解除不就是簽約了? 08/26 17:22
MingenWu : 如果張傑瑋確定去獅打球 也是領兩份錢 08/26 17:22
ZIDENS : 約沒搞定官宣出事不就O2音樂節 08/26 17:22
a53189360 : 既沒解約 那喵官宣簽約何錯之有? 08/26 17:22
barney82212 : 笑死,所以工程師的約是有人壓他去簽名的? 08/26 17:22
barney82212 : 他可以去更好的地方啊,問題是他沒有聽好大家的報價 08/26 17:22
barney82212 : 就簽約,簽了不履行合約是哪裡對? 08/26 17:22
dgq75148 : 所以那時候雙方不就還在合約爭議中 所以官宣的意思 08/26 17:22
dgq75148 : 是? 08/26 17:22
a53189360 : 既沒錯 又為何要加上強行來替當事人洗白? 08/26 17:23
xyz40273xyz : 獅子不想吃虧一定要官宣才能衍生後面事情 林選擇站 08/26 17:23
xyz40273xyz : 在新球隊那邊一定要這樣反咬 08/26 17:23
sss157095 : 果然又出現了 什麼文都要跳針到其他無關的事情上 08/26 17:23
a53189360 : 合約爭議是你說的啊 喵可不認為 你簽了又沒解 08/26 17:23
sss157095 : 這些推文真的有夠煩 08/26 17:23
xyz40273xyz : 獅子就不同意片面取消 如果有片面取消被打臉的範例 08/26 17:23
xyz40273xyz : 這件事就解了吧 08/26 17:23
a53189360 : 那當然就是簽約了啊 那官宣有什麼問題? 08/26 17:24
ZIDENS : ........跳到無關的事是指我說的O2音樂節嗎 08/26 17:24
dgq75148 : 合約爭議就還沒解決就在官宣 不叫強行什麼叫強行 08/26 17:24
a53189360 : 當事人的小宇宙喵又哪猜的到?還要替他想? 08/26 17:24
xyz40273xyz : 那如果林覺得片面取消成立那林就沒問題 但如果真的 08/26 17:24
xyz40273xyz : 不能片面取消那當然他問題很大 08/26 17:24
dgq75148 : 合約沒爭議 那喵現在裝什麼被害者?沒問題就等開季 08/26 17:25
a53189360 : 合約哪裡有爭議?他解約了嗎? 08/26 17:25
dgq75148 : 阿 08/26 17:25
kaikai9527 : 我只是指出沒有法制規範秉聖做出對自己最有利的選 08/26 17:25
kaikai9527 : 擇就是合法且合乎理性 你要認為這樣是洗白我也沒辦 08/26 17:25
kaikai9527 : 法 08/26 17:25
dgq75148 : 沒爭議那現在喵是在吵那一點的? 讓林去練球等開季 08/26 17:26
dgq75148 : 就好了 08/26 17:26
a53189360 : 裝被害者?你說的算嗎?你好會超譯喔 一下強行 一下 08/26 17:26
a53189360 : 裝 08/26 17:26
a53189360 : 8/15沒爭議啊 直到他提出書面才開始有爭議啊 08/26 17:27
dgq75148 : 哪裡超議? 當下有爭議 一邊不同意官宣 喵硬要官宣 08/26 17:27
a53189360 : 明明有大把時間可以解約 請問林做了嗎? 08/26 17:27
dgq75148 : 不叫強行? 你說沒爭議 那大家可以散會啦 到底吵啥? 08/26 17:27
barney82212 : 那隻猴子不是都很有自信自己的能力,怎麼會覺得不會 08/26 17:28
barney82212 : 有很多報價過來?報完價在選擇很難?聽完獅的滿意才 08/26 17:28
barney82212 : 簽,然後台新出更好,想違約卻不負責任,主打著工程 08/26 17:28
barney82212 : 師合約無效,竟然還有人挺,真是可笑 08/26 17:28
a53189360 : 嗯 那他解約了嗎?我就問 08/26 17:28
dgq75148 : 所以現在攻城獅要發文什麼的也不用過問球員了? 08/26 17:28
dgq75148 : 只要簽了約 你想怎麼發就怎麼發? 08/26 17:29
a53189360 : 笑死 強行也是你說 裝也是你說 散會也是你說 08/26 17:29
a53189360 : 真的都是給你們講欸 一模一樣 厲害 08/26 17:29
dgq75148 : 沒同意就發文 不就是強行 沒爭議那現在大家吵? 08/26 17:30
a53189360 : 我又不是喵球團我哪知道 但我知道簽約了 08/26 17:30
dgq75148 : 我也不是大聖 我哪知道 他說有書面解約了 08/26 17:30
kaikai9527 : 要負責任也要等法院判定阿... 不是都講有歧見就法院 08/26 17:30
a53189360 : 簽約了又沒解約 還不能官宣 真的厲害呢 果然一樣 08/26 17:30
dgq75148 : 你可以官宣阿 但喵官宣都不用先問過球員同不同意嗎? 08/26 17:31
dgq75148 : 尤其在合約還沒生效前的兩週 08/26 17:31
a53189360 : 簽約了都可以反悔 誰知道你哪句話是真的呢? 08/26 17:31
freewing0411: 強行官宣?? 沒道德違約就是沒道德違約 08/26 17:32
dgq75148 : 又在跳針 哪句話真不真 那就沒完沒了了 08/26 17:32
barney82212 : 不用回d大了,他已經邏輯死亡了,他跟他一樣說過的 08/26 17:32
a53189360 : 對喔 前兩週還要過球衣背號呢 好難懂r你聖 08/26 17:32
barney82212 : 話都可以凹 08/26 17:32
barney82212 : 跟那隻猴子一樣 08/26 17:32
a53189360 : 我只知道已簽約 跟未解約 08/26 17:32
a53189360 : 明明有大把時間可以處理 不處理 寄望喵喵都懂? 08/26 17:33
dgq75148 : 我也知道球員沒同意就官宣=強行 08/26 17:33
a53189360 : 怪了 喵的版 為啥要你同意啊? 08/26 17:34
a53189360 : 解約了嗎 我好奇問一下? 08/26 17:34
ZIDENS : 我有點混亂 喵知道可以官宣 因為他們跟大聖有約 08/26 17:34
dgq75148 : 不用我同意阿 但至少發文關連到的球員要同意吧 08/26 17:34
a53189360 : b大 還好啦 我跟d大在聊天 沒事的 08/26 17:35
ZIDENS : 口頭終止認為無效 因為他們跟大聖有約 08/26 17:35
ZIDENS : 書面終止認為無效 因為他們跟大聖有約 08/26 17:35
ZIDENS : 所以決定砲火對準台新 08/26 17:35
a53189360 : 約裡面如果有寫到可以 那為啥不行? 08/26 17:35
ZIDENS : 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??? 08/26 17:35
dgq75148 : 如果合約上沒寫可以單方面官宣呢? 一般都不會寫啦 08/26 17:36
dgq75148 : 因為正常都在發文前過問一下爭取同意就可以了 08/26 17:37
ZIDENS : 不是啊 為什麼前面都知道大聖不履約不行因為有約 08/26 17:37
ZIDENS : 但結論是炮火對台新認為搶人有問題 繼續堅持有約啊 08/26 17:37
dgq75148 : 抱歉 Z版 你可以再問一次你的問題嗎? 我沒看懂 08/26 17:37
ZIDENS : 他不履約就告他啊 事情不就結束了? 08/26 17:37
ZIDENS : 就 大聖口頭拒絕喵官宣 但喵還是官宣了 08/26 17:38
dgq75148 : 我也覺得直接告他就好了 但不知道為什麼要拖這麼久 08/26 17:38
ZIDENS : 很明顯喵知道因為他們手上這張約對大聖有效力阿 08/26 17:38
kaikai9527 : 去查字典不就知道 違反他人意願強制執行 不就是強 08/26 17:38
kaikai9527 : 行嗎... 08/26 17:38
ZIDENS : 既然你知道有效力 你就繼續堅持有效力阿 08/26 17:38
ZIDENS : 那有效力的情況下 他不履約 就告他啊 08/26 17:38
dgq75148 : 我就是就上面那點說喵強行官宣 有人就跳腳了 08/26 17:38
ZIDENS : 為什麼是攻擊台新==????????? 08/26 17:38
dgq75148 : 認為簽約了就球員意願就可以不用管了 08/26 17:38
ZIDENS : 或許可以吧我不知道 隨便 08/26 17:40
ZIDENS : 但那不影響喵在這之前都知道對口是大聖這件事啊 08/26 17:40
ZIDENS : 怎麼後面突然就不知道了==????? 08/26 17:40
kaikai9527 : 這樣應該是直接把人當成物品來看待了吧 08/26 17:40
dgq75148 : 的確 喵對口應該是大聖才對 08/26 17:41
fir1221 : 這麼簡單為何不大方承認? 08/26 17:41
ZIDENS : 為什麼最後喵的說法是 解約我們不接受 請背後球團出 08/26 17:41
ZIDENS : 來談 阿前面大聖不接受你怎麼沒找背後球團談 08/26 17:41
ZIDENS : 這點很奇怪吧 喵是知道的 08/26 17:41
kaikai9527 : 各自的聲明不都做出了嗎 現在要上法院不就是直球對 08/26 17:43
kaikai9527 : 決了 還要承認啥 08/26 17:43
samsam80821 : 不想告吧 沒有告比較賺 可以繼續拿聲量呵呵 08/26 17:43
a53189360 : 違反意願?簽這張約違反他意願的話他為什麼不解約呢 08/26 17:43
a53189360 : ? 08/26 17:43
ZIDENS : 不就正在解約了嗎 08/26 17:44
dgq75148 : 要拿聲量沒問題啊 但要能解決問題 看是要坐下來談 08/26 17:44
a53189360 : 就他好無辜的意願 5月就想離開了不是? 08/26 17:44
dgq75148 : 還是直接法院裡談 08/26 17:44
a53189360 : 對啊 但8/15並沒有啊 難道不是嗎 08/26 17:44
dgq75148 : 不是說兩周前還在要背號嗎? 你怎知道不是兩週內才想 08/26 17:45
dgq75148 : 離開 08/26 17:45
ZIDENS : 815還沒解 但台新認為無效 大聖認為能解阿 不衝突 08/26 17:45
kaikai9527 : 違反不想被官宣的意願不就是強行了嗎 解約不是也進 08/26 17:45
kaikai9527 : 行中要法院講嗎 08/26 17:45
ZIDENS : 問題還是在大聖那邊啊 他應該要確定解了再簽 08/26 17:45
dgq75148 : 如果以背號事件來看 可能是八月初才改變主意 距離 08/26 17:46
ZIDENS : 如果台新認為無效 大聖認為不能解 那這約也不成立阿 08/26 17:46
dgq75148 : 合約生效也還有一個月 08/26 17:46
ZIDENS : 約是要兩個人簽的 一直都不是單方面認可就能簽 08/26 17:46
usnavyseal : 不愧是齊天大聖 72變 說變就變 08/26 17:46
ZIDENS : 所以台新認為有沒有效 本來實質就跟大聖認為能不能 08/26 17:46
kaikai9527 : 還是你已經表達意願 但強制你的人說不同意、還沒解 08/26 17:46
kaikai9527 : 約 他的行為就不是強行了? 08/26 17:46
a53189360 : https://i.imgur.com/iheNS3Q.jpg 08/26 17:46
ZIDENS : 解要不要簽是兩回事 08/26 17:46
ZIDENS : 當然我說的是"現況檯面上所展示的" 08/26 17:47
booksi1 : 這篇是想幫抬薪罵死隊洗地吧,各種瞎扯的立場 08/26 17:47
a53189360 : 這可是他自己說的 08/26 17:47
lilCbum : 本來就不嚴重 08/26 17:48
a53189360 : 畫風變來變去的 誰知道他哪句是真的 08/26 17:48
dgq75148 : 照這篇來看 五月就想跳 那誰說兩周前還在要背號? 08/26 17:50
a53189360 : 喵說的 你現在暗指喵說謊? 08/26 17:51
samsam80821 : 大聖根本勞方英雄XD 08/26 17:51
ZIDENS : 我沒看懂a53想表達什麼 大聖說的話反正我是一個字都 08/26 17:51
ZIDENS : 不信 08/26 17:51
dgq75148 : 那要看你信誰啊 你信喵的話 那就是兩週前才想跳 08/26 17:52
a53189360 : 我的意思是 林說的我也完全都不信 08/26 17:52
dgq75148 : 你信大聖的話 就是兩週前要背號是假的 08/26 17:52
a53189360 : 那你又怎能相信他說他不想加入呢? 08/26 17:52
ZIDENS : 行動? 因為他現在跟台新練球? 08/26 17:53
dgq75148 : 難道要相信他想加入嗎? 那現在爭議在哪? 08/26 17:53
a53189360 : 說真的 我還是信喵啦 我覺得林0誠實 就醬 08/26 17:53
q2825842 : 完備的契約和法律會規定解約的條件、程序、成本( 08/26 17:53
q2825842 : 違約金等),這其實在商場很正常也不涉及道德 08/26 17:53
dgq75148 : 現在其實他是想加入攻城獅的 只是被迫到台新練球? 08/26 17:53
a53189360 : 哎唷 有可能喔 強行練球? 08/26 17:54
dgq75148 : 現在兩造的說法不一 建議兩邊都別全信 08/26 17:54
ATTW : 通篇結論就是你攻城獅自認倒楣 大聖跟戰神皆大歡喜 08/26 17:54
ZIDENS : 不是啊 喵就直接告大聖 既然他說五月就看上台新 08/26 17:54
dgq75148 : 但林已經到場練球了 應該是同意了 不算強行 08/26 17:54
kshank06 : 合法跟職業籃球適不適合做就是兩回事,不要偷換概念 08/26 17:54
ZIDENS : 那就是預謀毀約 還有詐欺嫌疑啊 08/26 17:55
DFTT : 猴或贏 08/26 17:55
ZIDENS : 阿一碼規一碼 講這個又說人情要做喵不想告== 08/26 17:55
ZIDENS : 你不告他就不會給你錢 哭也沒用 不會就是不會 08/26 17:55
a53189360 : 哈哈 他ig自白的 不關我的事 08/26 17:55
ZIDENS : 阿你不告 他又不來 又要哭沒有自主賠償 到底想什麼 08/26 17:56
kaikai9527 : 我有說適合做? ??當然不適合阿 但職籃沒有統一規 08/26 17:57
kaikai9527 : 範 商業競爭回歸民法就是「可以做」 08/26 17:57
a53189360 : 就看看有沒有吉下去吧 相信喵也不會讓場子冷的 08/26 17:57
dgq75148 : 告下去還得拖好一陣子 現在不趕快告真的會等很久 08/26 17:57
a53189360 : 別急 兩邊同時開季卡刺激 08/26 17:59
kaikai9527 : 就是因為不適合再有這樣的事件出現 我不就一直強調 08/26 17:59
kaikai9527 : 要聚焦在怎麼建立完善的制度嗎== 08/26 17:59
dgq75148 : 沒啥好刺激的 照局勢看 開季就是在台新出賽 喵早點 08/26 18:01
dgq75148 : 爭取賠償才是對的 08/26 18:01
dgq75148 : 如果跟台新的合約真的有問題 有可能拉回球員 那更 08/26 18:02
dgq75148 : 應該在開季前完成談判 08/26 18:02
ZIDENS : 後續行政有問題就是喵能不能註冊大聖 08/26 18:03
bibiwei : 中肯 08/26 18:03
ZIDENS : 喵如果註冊了T給不給上 08/26 18:03
ZIDENS : 兩個聯盟認定拖下水 不刺激嗎 08/26 18:03
ZIDENS : 不知道註冊是有約就能註冊還是要拿雙證件 08/26 18:04
ZIDENS : 沒當過職籃球員不知道 08/26 18:04
flyclud : 這篇中肯,獅還是趕快想辦法拿點賠償回來實在。 08/26 18:05
Geison : 會逆風因為這就是惡意挖角啊 08/26 18:07
dgq75148 : 如果喵能夠註冊的話 T1基本上是不能再註冊了 08/26 18:08
dgq75148 : PLG應該也有相同條款,到時候就看誰先註冊 08/26 18:08
ZIDENS : P沒管 只有說HBL跟CBA不能同時註冊 08/26 18:08
k314152026 : 猴子迷狂洗風向笑死 08/26 18:08
ZIDENS : 所以喵如果搶註冊 但大聖不去 然後T也不給台新註冊 08/26 18:09
ZIDENS : 那是真的很刺激欸 08/26 18:09
ZIDENS : 兩邊都不履約 08/26 18:09
ZIDENS : 倒也不用搶 反正沒限制 有辦法註冊就去註冊就好了 08/26 18:10
dgq75148 : T1規章是指各層級聯賽 那P可能就不用管了 08/26 18:10
Geison : 之前沒發生 是因為不碰有約球員是各球團的默契,沒 08/26 18:10
Geison : 人想背惡意挖角這個惡名 08/26 18:10
Geison : 但沒想到台新真的幹了,這也是為什麼立委、籃協會出 08/26 18:14
Geison : 來 因為惡意挖角對環境不是好事 08/26 18:14
kaikai9527 : 職籃至今才三年之前沒發生的原因很難斷定 這篇也只 08/26 18:14
kaikai9527 : 是我的主觀想法 重點在於既然發生了就要正視這樣的 08/26 18:14
kaikai9527 : 問題可能再度出現 從根本去解決 08/26 18:14
ZIDENS : 背負惡名也不好解釋 正常人都知道不能簽兩份同時段 08/26 18:16
ZIDENS : 的合約 不覺得球員是不想背負惡名 只是有正常思考 08/26 18:16
kaikai9527 : 薪資不透明、球員名單等統一制度的不完善 才真的對 08/26 18:17
kaikai9527 : 環境不是好事 08/26 18:17
poowoo : #1aMRVmYE 才幾個月前的事而已,怎麼就沒人 08/26 18:24
poowoo : 記得了!真要搞成任一方可片面解約,以後受害的 08/26 18:24
poowoo : 絕對是球員 08/26 18:24
shifa : 球團片面解約這事還少過嗎? 過去581邦邦吳岱豪事件 08/26 18:27
joey2k14 : 合約制度的完善才是最重要,長期以來委任合約是較 08/26 18:28
joey2k14 : 對球團有利,只是剛好今天被大聖撮到,這個長久以 08/26 18:28
joey2k14 : 來的問題才開始受到注目 08/26 18:28
shifa : 先了解一下 08/26 18:28
shifa : https://reurl.cc/EoEOWR 08/26 18:28
shifa : 過去的狀況是球團片面解約居多 08/26 18:29
shifa : 近年球員自己提解約就是成力煥跟林秉聖 08/26 18:29
shifa : 不用講什麼「以後受害的一定是球員」過去早就一堆 08/26 18:30
shifa : 球員在這種合約架構下被片面解約了 08/26 18:30
beautydots : 立委出來也沒講到點 球團恣意解約對環境就沒影響嗎 08/26 18:31
beautydots : 過去就有球員遭遇這樣 會這樣的一個原因就是委任 08/26 18:31
beautydots : 契約可以單方隨時終止 所以根本不該簽委任契約 應 08/26 18:31
beautydots : 該簽僱傭契約在合約期間負責 那現在球團還在簽委任 08/26 18:31
beautydots : 契約 有人在意嗎 08/26 18:31
poowoo : 過去有,但大多數還是走協議解約 08/26 18:32
shifa : 兩年前就說過 你球隊要玩選擇權 你就是要把交易成 08/26 18:32
ZIDENS : 本來受害的就是球員 還看以後幹嘛 08/26 18:32
shifa : 本拉高 看是買斷費提個幾倍年薪之類的 08/26 18:32
shifa : 但是球隊自己要買斷球員的費用也會拉高 08/26 18:32
shifa : 什麼協議都是妥協來的 球員不去球團打球 球團能怎樣 08/26 18:33
acerttt : 重點是大聖不是單方面解約,而是單方面(提出)解 08/26 18:33
acerttt : 約 08/26 18:33
shifa : 最後就是協議買斷而已 08/26 18:34
shifa : 過去581時期球團根本不怕球員 因為581幾乎壟斷台籃 08/26 18:34
ZIDENS : 多一個提出是差在哪 是想強調還沒解約嗎 08/26 18:34
shifa : 買方市場 後來霹靂哥 踢萬出來 球員就有其他選擇 08/26 18:34
shifa : 要不然哪有這種片面3Q的玩法 08/26 18:35
shifa : 今天法律層面的議題就是球員能不能3Q球團 08/26 18:36
acerttt : 解約程序完成了嗎? 08/26 18:36
poowoo : 現在要把片面解約搞成合理情況,以後戰力外 08/26 18:36
poowoo : 球團還跟你客氣嗎?像洋將那樣不行就馬上走 08/26 18:36
poowoo : 人的狀況絕對會發生在本土球員身上 08/26 18:36
joey2k14 : 合約要把雙方買斷機制、金額明確化,所以才說制式 08/26 18:37
joey2k14 : 合約很重要,不然各球團都在走自已的漏洞 08/26 18:37
shifa : 講得現在戰力外有在客氣的 XDDDD 08/26 18:37
kaikai9527 : 確實 我前幾篇的貼文也舉過吳的例子 可能我就是站在 08/26 18:37
kaikai9527 : 比較挺勞方的立場 才會對現在的風向不解 08/26 18:37
kaikai9527 : https://i.imgur.com/7iAuFvC.jpg 08/26 18:37
ZIDENS : 我也是覺得應該要確定解約後再有下一步 08/26 18:38
shifa : 合約模式就是這樣 要避免被挖角就是提高買斷費用 08/26 18:38
poowoo : 簡單說,若大聖的case是合理的,雲豹當初想叫人走 08/26 18:38
poowoo : 也應該是合理的,但現實狀況並非如此 08/26 18:38
ZIDENS : 現實情況上面不就說了就是不該用委任嗎 08/26 18:38
shifa : 一堆人只看NBA所以直接套用NBA模式 08/26 18:38
shifa : 但現在的環境狀況就是更像歐洲足球那樣 08/26 18:38
shifa : 巴薩當初續約梅西不想被挖 買斷費就提1E歐 08/26 18:39
shifa : 之後球員合約就是談判桌上可以被買賣的項目 08/26 18:40
shifa : 因為現在是多聯盟環境 而非單一聯盟壟斷市場 08/26 18:40
shifa : 台新的狀況是不甩攻城獅合約直接接觸球員 08/26 18:41
shifa : 但問題是球員身上有沒有合約 是要找誰確認? 08/26 18:41
shifa : 找洋將都要請籃協跟FIBA進行「身份照會」 08/26 18:41
shifa : 現在兩聯盟體制下誰來做這工作? 08/26 18:41
beautydots : 終止權是形成權 權利人一方意思表示即可 08/26 18:42
aee08 : 所以才需要經紀人這種制度啊 08/26 18:42
shifa : 而且林秉聖就是沒有經紀公司 上一個成力煥也沒有 08/26 18:42
joey2k14 : 籃協長期不做事,其實也是原因 08/26 18:42
shifa : 對於合約權利義務認定就沒有標準 08/26 18:43
shifa : 所以才一直提 經紀人制度要上線 你球員要自己談約 08/26 18:43
ZIDENS : 他自己經紀自己 自己出包自己搞不懂約 那也沒辦法 08/26 18:44
shifa : 自己就要花時間取得經紀人證照 08/26 18:44
ZIDENS : 總不能再要他自己告自己吧 08/26 18:44
beautydots : 籃協不是法院 無法解決私權糾紛 08/26 18:44
beautydots : 若要籃協擴權 反而令人擔心籃協會亂管什麼事 08/26 18:45
acerttt : 現在不就是大聖跟獅兩方的認知不同嗎?那假設現在 08/26 18:46
aee08 : 蠻好笑的職業運動找籃協當救兵?請問這是降格變業餘 08/26 18:46
aee08 : 了嗎 08/26 18:46
acerttt : 合約已確定完成解約程序,那獅之後還根據什麼提告 08/26 18:46
acerttt : 大聖9/1不履行? 08/26 18:46
ZIDENS : 就沒了啊 08/26 18:46
ZIDENS : 啊我每次講這個就有人說我偏台新== 08/26 18:46
ZIDENS : 解約如果成立 就該徹底檢討為什麼成立 是不是委任約 08/26 18:47
ZIDENS : 的問題 台啤那群直接通通解套 08/26 18:48
ZIDENS : 所以現在喵最重要的第一關就是解約是否成立的攻防 08/26 18:49
acerttt : 所以我才覺得現在是大聖提出解約,但兩方尚未達成 08/26 18:49
acerttt : 合意解約,而台新與大聖的合約已簽訂,那大聖與獅 08/26 18:49
acerttt : 的合約是什麼情況,那就只是道德層面 08/26 18:49
joey2k14 : 那兩聯盟不論會不會合併,至少要開始對話,討論統 08/26 18:49
joey2k14 : 一的制度,以往球團可以片面解約球員,現在也要承 08/26 18:49
joey2k14 : 受球員Thank you球團。 08/26 18:49
ZIDENS : 解約有兩個角度能下去看 08/26 18:50
ZIDENS : 一個是單方面告知成不成立 從民法角度看是成立 08/26 18:50
ZIDENS : 另一個是喵說合約內有說不能單方面解約 08/26 18:50
ZIDENS : 約怎麼寫不知道 喵說有就有 但法院認不認又是另一回 08/26 18:51
ZIDENS : 事 08/26 18:51
aee08 : 每次看到惡意挖角字眼就覺得好笑,本人都覺得自己 08/26 18:51
aee08 : 等於是沒合約狀態了台新去簽既然變成惡意挖角了,大 08/26 18:51
aee08 : 聖自己對合約認知確實該被譴責不過跟台新何干… 08/26 18:51
beautydots : 我也很想問獅,他們是以為簽了僱傭契約,還是沒看 08/26 18:52
beautydots : 過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349號判決,以為委任契 08/26 18:52
beautydots : 約簽特約不得單方終止法院會認可 08/26 18:52
jackpig10235: 就我法律上的專業,現在要處理的爭點:1.契約定性( 08/26 18:54
jackpig10235: 是否得單方終止契約) 2.台新契約是否違反公平交易 08/26 18:54
jackpig10235: 法無效 3.賠償數額 08/26 18:54
ZIDENS : 1如果成立就沒23對吧 08/26 18:55
ZIDENS : 公平交易法是哪個部分 有點好奇 08/26 18:56
jackpig10235: 公平交易法第20條的第25條法院定性為強制規定,契 08/26 19:00
jackpig10235: 約違反強制規定無效 08/26 19:00
ZIDENS : 台新有什麼違反強制規定的部份嗎 08/26 19:03
jackpig10235: 這就要交由法官判斷了,只能說棒球那邊有類似的案子 08/26 19:05
jackpig10235: 是認定無效,所以確實有空間 08/26 19:05
booksi1 : 幫惡性挖角違約洗白,鼓勵公然違約,自己幫球員當法 08/26 19:07
booksi1 : 院,神奇 08/26 19:07
yfhao : 推 08/26 19:08
evangelew : 喜歡這篇~~~ 08/26 19:12
clean123 : 不只p迷阿 如果不是搞到大部分懂球的都在靠背會弄 08/26 19:18
clean123 : 成這樣? 08/26 19:18
acerttt : 1就算成立還有3吧?難道提前終止不用付出違約金? 08/26 19:19
clean123 : 這麼不在乎風向 代表大聖值吧,那就繼續酸台新阿反 08/26 19:20
clean123 : 正覺得值xd 08/26 19:20
acerttt : 還是要解釋成,還沒9/1就終止,所以連違約金都不用 08/26 19:21
acerttt : 付? 08/26 19:21
ZIDENS : Hmmm 終止如果認定是還沒生效所以不用賠償就沒3 08/26 19:21
ZIDENS : 實際還是要看怎麼認定 但你說的對 08/26 19:21
acerttt : 還沒生效所以不用賠償,但是可以先終止? 08/26 19:22
beautydots : 查了一下王光輝那件應該沒有是否為委任的爭議(契約 08/26 19:23
beautydots : 名稱沒有委任二字,也未見對造主張),且沒有到終局 08/26 19:23
beautydots : 判決就撤回了。這件如果打訴訟,蠻想看結果的。話 08/26 19:23
beautydots : 說兩位立委出來開記者會一直說惡意挖角,卻都沒有 08/26 19:23
beautydots : 提到公平交易法及其主管機關公平交易委員會,我也 08/26 19:23
beautydots : 是不懂,若認有違反公平交易法怎麼不向公平交易委 08/26 19:23
beautydots : 員會檢舉 08/26 19:23
ZIDENS : 不衝突吧 但可能還是會有些賠償 就從實質損害下去算 08/26 19:24
Cohlint : 推這篇,現在糾結點就是大聖-獅簽的契約是算委任 08/26 19:24
Cohlint : 還是僱傭,是委任那獅收到大聖存證信函時就解約了 08/26 19:24
Cohlint : ,就算獅講合約內有註明不能單方面解約也會牴觸法 08/26 19:24
Cohlint : 規失效,委任就是雙方都能單方面解約 08/26 19:24
ZIDENS : 某種程度上或許是可以忽略不計的金額 08/26 19:25
LMGlikeshit : 獅自己都說過是委任了 08/26 19:25
beautydots : 契約定性不同損害賠償不同,如果是僱傭,要負債務 08/26 19:34
beautydots : 不履行的損害賠償,如果契約有約定還有違約金,如 08/26 19:34
beautydots : 果導致債權人人格權受侵害還有非財產上的損害賠償 08/26 19:34
beautydots : ;如果是委任,只有”於不利於他方之時期終止契約 08/26 19:34
beautydots : ”的損害賠償 08/26 19:34
ZIDENS : 所以我說應該就從實質損害下去算(文宣 產品之類) 08/26 19:38
ZIDENS : 可能就是個幾萬幾十萬的事 08/26 19:38
kaikai9527 : 回clean:我確實是認為大部分球迷不懂球 也不懂法 08/26 19:43
kaikai9527 : 律如何規定 所以在第4點主觀的認為在獅先聲奪人、球 08/26 19:43
kaikai9527 : 評主播的渲染下 才會形成現在這樣的風向 失焦在道義 08/26 19:43
kaikai9527 : 上正確與否而不是制度的建立與否 08/26 19:43
acerttt : 回原Po,所以你覺得制度建立以後,是否會透過制度 08/26 19:55
acerttt : 去制止提早接觸球員以及杜絕雙重合約的情況? 08/26 19:55
ZIDENS : 雙重合約我覺得真的是要當個案看 整體來說這是一件 08/26 19:56
acerttt : 簡單說你覺得現在是缺乏制度,那假設現在有制度, 08/26 19:56
acerttt : 會贊同還是反對雙重合約? 08/26 19:56
ZIDENS : 球員不熟契約制度加上被金錢約束的結果 08/26 19:56
clean123 : 我是認為大部分理性的球迷都知道要建立制度,但兩 08/26 19:57
clean123 : 個聯盟這條路遙遙無期的,所以現實就是既然台新覺 08/26 19:57
clean123 : 得值,那球迷繼續噴啊,球團又不在乎名聲那球迷更 08/26 19:57
clean123 : 不需要幫球團在乎。 08/26 19:57
acerttt : 更白話是說,制度難道會鼓勵球團接觸有合約球員? 08/26 19:57
ZIDENS : 會啊== P當初說要搞FA公告制度我就有講過 08/26 19:58
ZIDENS : 規章不對等 T可以提早接觸P的球員 08/26 19:58
ZIDENS : 只是沒想到反過來也是這樣 08/26 19:58
kaikai9527 : 現在有制度的話沒什好說的當然反對 制度的建立就是 08/26 20:15
kaikai9527 : 要防杜這些情況的出現 甚至應該要有除名、禁賽、罰 08/26 20:15
kaikai9527 : 款等相關懲處 問題現在就是沒有 那只能說秉聖做的是 08/26 20:15
kaikai9527 : 合法且合乎理性的選擇 08/26 20:15
acerttt : 你所謂的合乎理性是指說,選錢多的嗎? 08/26 20:22
ZIDENS : 還少打十場喔 08/26 20:23
acerttt : 既然未來制度的建立是為了杜絕類似情況,也就是說 08/26 20:24
acerttt : 現在大聖是合法但不應該去做的,只是鑽了制度成立 08/26 20:24
acerttt : 前的空窗期,這就是大家批判他的原因啊 08/26 20:25
acerttt : 就是注重在制度還沒建立,才會是道德面的批評 08/26 20:28
linyyggtt : 還有離家近 08/26 20:29
acerttt : 而不是像你說的失焦在道義上正確與否 08/26 20:29
linyyggtt : 俗稱的 錢多事少離家近 08/26 20:29
ZIDENS : 好讚耶 08/26 20:29
ZIDENS : 批大聖我不反對啊 我覺得問題本來就在他身上 08/26 20:30
ZIDENS : 其實是不是合法也不一定 要先等第一關定調 08/26 20:31
kaikai9527 : 我所謂的理性是指學理上 個人會有追求利益極大化(ut 08/26 20:37
kaikai9527 : ility maximization)的意圖 而作為勞方既然簽的是可 08/26 20:37
kaikai9527 : 隨時終止的契約 有企業願意提供好非常多的待遇 還會 08/26 20:37
kaikai9527 : 協助處理可能的賠償問題 那做出如此決定顯然是種理 08/26 20:37
kaikai9527 : 性選擇 08/26 20:37
kaikai9527 : 好啦簡單說選錢多的也是沒錯xd 08/26 20:38
evangelew : 選錢多的一點問題也沒有XD 畢竟這鬧到天也就是 08/26 20:39
evangelew : 民事糾紛 最多就是賠多少錢的問題 08/26 20:39
kaikai9527 : 我會不談道德面的批判是因為 從法學的視角我會認為 08/26 20:46
kaikai9527 : 道德是模糊不清的概念 難以有統一的標準 尤其看到侵 08/26 20:46
kaikai9527 : 害法治國最嚴厲的刑法 已經起訴、判刑定讞的球團裝 08/26 20:46
kaikai9527 : 死沒事 球員繼續打球沒事 而秉聖僅涉及損害填補的合 08/26 20:46
kaikai9527 : 約爭議 卻要在代表國家出賽時在主場遭受滿場噓聲 08/26 20:46
kaikai9527 : 受到如此嚴厲批判 更讓我覺得輕重失衡 08/26 20:46
kaikai9527 : 而且本案甚至連法院都還沒上 卻可以燒成這樣 08/26 20:47
linyyggtt : 推樓上 08/26 20:47
kaikai9527 : 若真要談道德 我甚至覺得明明單方解約是秉聖的權利 08/26 20:52
kaikai9527 : 簽約是台新的權利 攻城獅已經收到其要終止合約的意 08/26 20:52
kaikai9527 : 思表示 仍違反意願官宣 並在大眾不懂法律的情況利 08/26 20:52
kaikai9527 : 用社群傳遞不得單方解約、台新這樣是惡意挖角等資訊 08/26 20:52
kaikai9527 : 製造輿論壓力 從我的標準反而會認為這樣更沒道德 08/26 20:52
xxxcc : 攻城獅說不能單方解約 但伊波卡不是2年約嗎 08/26 20:54
xxxcc : 難道他自願放棄一年約 雙方合意 08/26 20:55
ZIDENS : 不知道 那要問波卡 沒說法直接猜測也沒意思 08/26 20:56
acerttt : 又扯鋼鐵人?所以鋼鐵人做錯了代表大聖的做法是合 08/26 21:04
acerttt : 乎道德的? 08/26 21:04
acerttt : 道德是每個人心中的那把尺,你不談那是你的選擇 08/26 21:04
evangelew : 但道德每個的標準不同 你認為不合乎道德 但我認為 08/26 21:05
evangelew : 合乎 這也是沒問題的吧 08/26 21:05
acerttt : P的規定是外籍生提前解約是要把第二年的薪水也提前 08/26 21:05
acerttt : 付清 08/26 21:05
ZIDENS : ......阿他不就是說道德有明顯差距但遭受的反應卻不 08/26 21:05
ZIDENS : 同甚至相反 所以他選擇不談道德嗎== 08/26 21:06
acerttt : 當然沒問題,但別人討論時那也是別人的選擇 08/26 21:06
evangelew : 但他可以開一篇文章選擇不討論阿 你當然可以開一篇 08/26 21:06
aribus : 越來越明顯,還大眾不懂法律,所以就是要聽你的。 08/26 21:07
evangelew : 文章選擇道德的討論~~~ 08/26 21:07
acerttt : 他說失焦在道德啊 08/26 21:07
ZIDENS : 對啊所以他就在解釋為什麼不談道德啊== 08/26 21:07
acerttt : 不他覺得失焦,是不該談道德 08/26 21:08
evangelew : 道德本來就容易失焦 你怎樣都無法說服我這不合乎 08/26 21:08
acerttt : 而去談論制度未建立 08/26 21:08
ZIDENS : ......蛤 阿不就是說會失焦所以不談 08/26 21:08
evangelew : 道德 但我也無法說服你這合乎道德 因為道德判斷 08/26 21:09
evangelew : 落差就是這麼大 那這又沒標準可言 本來就容易失焦 08/26 21:09
acerttt : 但就算制度建立後也不會認同大聖的行為,所以大聖 08/26 21:09
acerttt : 就是鑽漏洞 08/26 21:09
aribus : 直接說大眾不懂法律,算不算自己搞成失焦。 08/26 21:09
ZIDENS : 大聖不是鑽漏洞啊 08/26 21:10
ZIDENS : 他不就是沒有合約概念所以簽兩張 這算鑽漏洞嗎 08/26 21:10
acerttt : 鑽制度建立前的漏洞,那代表制度無法處罰他,當然 08/26 21:10
acerttt : 是討論道德,而不是討論制度未建立 08/26 21:10
ZIDENS : 你有規範後我就是要違規還是違規阿 不影響 08/26 21:10
acerttt : 鑽制度建立前的漏洞 08/26 21:11
acerttt : 有制度可處罰 08/26 21:11
ZIDENS : 我覺得不要簽兩份約就跟不要在餐桌上尿尿意思是一樣 08/26 21:11
ZIDENS : 的 08/26 21:11
ZIDENS : 所以不是什麼漏洞問題 就只是他做了 08/26 21:12
evangelew : 所以其中之一的重點不就該是制度的完善嗎? 08/26 21:12
ZIDENS : 你在餐桌上貼請勿在此處尿尿 就是規範 但還是有人會 08/26 21:12
evangelew : 如果要補完這漏洞 那就是在制度面上著手 08/26 21:12
ZIDENS : 在餐桌上尿尿 但有基本認知的人 本來就不會在餐桌尿 08/26 21:12
evangelew : 不是在道德面上鼓吹而已 08/26 21:12
ZIDENS : 尿 08/26 21:12
acerttt : 對,制度的完善當然也是一點,但他提到帶風向,又 08/26 21:13
acerttt : 提到道德失焦,還提到鋼鐵人,明顯就只是想轉移大 08/26 21:13
acerttt : 家對於大聖道德上的批判 08/26 21:13
ZIDENS : 老實說他只是回應你 本來就是討論程序面而已 08/26 21:14
kaikai9527 : 我認為是鑽漏洞沒錯 但在制度建立前就是無法可管 08/26 21:15
kaikai9527 : 而我用不想用模糊的道德概念去批判這種合法且合理 08/26 21:15
kaikai9527 : 的選擇 只想將焦點拉到問題的根源而已 08/26 21:15
aribus : 問題的根源你講了,就是大眾不懂法律,要聽你說的 08/26 21:18
kaikai9527 : 我只有提到刑法起訴、判刑定讞的沒有受到同等程度 08/26 21:18
kaikai9527 : 的關注 這是在解釋我不想談道德的原因 沒有說鋼鐵人 08/26 21:18
kaikai9527 : 也不限於PT任何球團 你要說我想轉移大眾對秉聖的道 08/26 21:18
kaikai9527 : 德批判也可以 因為我就是想將風向轉移到制度面的問 08/26 21:18
kaikai9527 : 題 08/26 21:18
aribus : 總結大眾不能對某人道德批判,因為大眾不懂法律。 08/26 21:21
ZIDENS : 大眾不懂法律是事實啊 要看你把大眾規範的多大 08/26 21:21
ZIDENS : 到現在還有人在吵喵先簽的 不就是搞不懂法律嗎 08/26 21:21
ZIDENS : 會不會解約成立跟契約性質有關 跟你什麼時候簽無關 08/26 21:23
ZIDENS : 阿還是一堆人在講喵簽約的時候台新沒成立 這難道是 08/26 21:23
ZIDENS : 懂法律得出的結果嗎 08/26 21:23
protoco : 財團根本沒在跟你講道義的 輿論真好操弄 08/26 21:23
kaikai9527 : 大眾不懂法律的確是事實 你隨便問個學過法律的都會 08/26 21:24
kaikai9527 : 得到同樣的答案 08/26 21:24
protoco : 本來就可以單方向解約 球團可以 球員也可以 08/26 21:25
protoco : 只是大部分被解的都是球員 打工仔比較弱勢 08/26 21:26
aribus : 所以本文總結就是大眾不懂法律,請聽我們學法律的 08/26 21:28
aribus : 告訴你們真相,我是來教育大眾,不是要說服大眾。 08/26 21:28
acerttt : 通常討論制度的完整與應該成立會站在權利被侵害者 08/26 21:31
acerttt : 的角度,直接站在獲利者的角度,然後護航大聖合法 08/26 21:31
acerttt : 合理,再扯到鋼鐵人案件與此案的關注度 08/26 21:31
acerttt : 幹嘛繞那麼大一圈又那麼辛苦呢? 08/26 21:31
ZIDENS : 欸不是 鋼鐵人那PART就你自己問的...本來又沒說... 08/26 21:32
acerttt : 侵害法治國家的刑法,已經起訴的球團裝死沒事,請 08/26 21:36
acerttt : 問這段不是鋼鐵人,還有其他球團符合嗎? 08/26 21:36
ZIDENS : 阿不就是你問了道義為什麼失焦的問題他才回的嗎== 08/26 21:37
acerttt : 所以用這個理由回應,我才覺得只是硬拗啊 08/26 21:38
mi99911 : 第一點就錯了 下去 08/26 21:39
ZIDENS : .......好喔 08/26 21:39
TheBatman : 08/26 21:46
kaikai9527 : 國王Q家暴也起訴阿 ==台新簡砸店也不知道會不會起訴 08/26 21:59
kaikai9527 : 只是開除了 08/26 21:59
LEOOOO : 這事件不就是論法律可能沒問題,但論道義逆風到不 08/26 22:00
LEOOOO : 行嗎0.0? 08/26 22:00
acerttt : 他們是球員不是球團 08/26 22:31
booksi1 : 這篇擺明就是抬薪罵死洗地文,根本沒有正常法律邏輯 08/26 22:50
booksi1 : 和社會價值觀標準 08/26 22:50
booksi1 : 正常有法治觀念或是基本道德的公司或是球員,都不會 08/26 22:53
booksi1 : 做出罵死隊和林秉聖的這種行為 08/26 22:53
ATTW : 很明顯在乎哪一方的文也很好 至少不會假中立 閱即可 08/26 22:55
kaikai9527 : book您也洗好幾則同樣的噓文了 希望能提出一些具體 08/26 23:36
kaikai9527 : 的論述 說明您的法律邏輯為何 而不是鬼打強空泛的 08/26 23:37
kaikai9527 : 說正常人不會做出這種行為 08/26 23:37
kaikai9527 : 在我看來在規則建立前 他們的作法不但合法也合乎追 08/26 23:38
kaikai9527 : 求最大利益的理性選擇 是再正常不過的行為 08/26 23:38
kaikai9527 : https://i.imgur.com/lRXzSZA.jpg 08/27 00:02
kaikai9527 : 委任契約依據民法林秉聖就是有權利單方解約 獅的條 08/27 00:02
kaikai9527 : 款若訂不能是他們違法 08/27 00:02
kaikai9527 : 不斷強調職籃只有統一薪資透明、球員名單等完善制 08/27 00:02
kaikai9527 : 度的建立才能杜絕這種情況再次發生 這樣叫瞎扯、鼓 08/27 00:02
kaikai9527 : 勵違約? 08/27 00:02
ATTW : 唉 大聖瓊斯盃的噓聲足以證明常人價值觀是怎麼看了 08/27 00:13
LucasGiolito: 好了啦 都是一碼歸一碼的錯 08/27 01:28
LucasGiolito: 你扯這些 受害的那隊是唯一公開過薪資的 08/27 01:29
Tokuseki : 補推 這種事情實務上可多了 利益有無大到吸引人而已 08/27 03:43
protoco : 當初應該也沒簽約金,很難要賠啥違約金吧 08/27 04:01
ikohuge : ATTW 常人不會在ptt講到惱羞要約人出來交流欸 08/27 08:47
AriesC : 想法與此篇相同,蠻多球迷不知道在激動什麼…怎不想 08/27 08:49
AriesC : 想為什麼會這樣 08/27 08:49
theyi678 : 所以哩契機?檢討被害者喔 08/27 09:17
theyi678 : 捅你一刀別人說看吧不合作就是這樣 08/27 09:17
theyi678 : 吃虧還要被說啊就是沒合併 08/27 09:18
acerttt : 透過大家對於雙重合約的道德批判才能加速主事者與當 08/27 10:02
acerttt : 權者對於這類事件的重視,才會有完善制度的建立,你 08/27 10:04
acerttt : 所謂的合法合理的行為(護航)與不道德批判而純討論制 08/27 10:05
acerttt : 度的不完整,對於新制度的建立反而是阻力 08/27 10:06
abluesaddj : 34點太偏頗,改文以中立角度論述再推回來 08/27 10:49
ATTW : 閱 08/27 10:55
vito31770 : 契約還不一定真的是委任契約,契約性質不是你契約 08/27 11:02
vito31770 : 上寫什麼就是什麼,法院還是會根據實際的契約條款 08/27 11:02
vito31770 : 去判斷 08/27 11:02
hookin : 好了啦 直接法院見了 吉了啦 08/27 11:39
beautydots : 若要主張非委任,必是獅隊主張,林受益於可隨時終 08/27 12:40
beautydots : 止的規定,不會主張。獅若主張,無異於出爾反爾, 08/27 12:40
beautydots : 法院也不一定會採。 08/27 12:40
mono1023 : 貓咪就是只能情勒而已 08/27 13:5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