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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址: http://lgbtfamiliesinfo.tw/?p=1140 http://n.yam.com/yam/gay/20160429/20160429679517.html [yam蕃薯藤新聞/編輯張童恩/綜合報導/2016-04-29] 同性伴侶註記公文不是廢紙! 日前一名已辦理伴侶註記的王姓男同志, 想為另一半代辦護照卻遭外交部婉拒, 引起同志團體不滿。 外交部昨(28日)釋出善意,強調縣市政府 若發放同志伴侶註記書面證明,外交部將據此 受理同志委任伴侶辦理護照。 王男22日致電外交部領事局, 詢問同志能否幫伴侶代辦護照一事, 對方竟回稱兩人不是親屬關係, 得赴法院公證「朋友關係」。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(伴侶盟)氣憤地說: 「連旅行社都可以代辦護照,同性伴侶竟然不行, 簡直比旅行社還不如。」 王男不甘權益受損,寫信至外交部部長信箱 陳情此案,本週事件出現轉圜。 外交部透過部長信箱表明立場, 只要地方戶政機關發放註記書面證明文件供外交部審認, 領事事務局及各辦事處將依「規定」 (護照申請及核發辦法第12條第1項第5款)同意受理。 現行先開放同性伴侶註記共九個縣市, 包括六大直轄市 (台北市、新北市、桃園市、台中市、台南市、高雄市)、 嘉義市、彰化縣及新竹縣。 當事人註記完成後,可直接向戶政事務所 申請「製作公函」,做為註記之書面證明。 儘管同性伴侶註記無民法效力,仍具有其他作用。 註記可用於證明同志伴侶為醫療法上「關係人」, 以便簽署手術同意書;如同志有請家庭照顧假之需求, 遇雇主要求出示證明文件時,註記公文可派上用場。 至於民間企業部分,同志憑註記公文, 即可向美式賣場好市多(costco)申辦「家庭卡」。 伴侶盟今於臉書粉絲專頁上,邀請大家一起監督外交部, 「如果三天後辦理護照的人員還是霧煞煞, 請出具新聞頁面中的公文,幫自己的權益爭取到底。」 - 該新聞為本版文章 #1N6Qi8oj http://www.ptt.cc/bbs/bi-sexual/M.1461299976.A.CAD.html 因為見板上未有後續文章,故發文供有需要的人參考。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11.249.183.25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bi-sexual/M.1463751615.A.A62.html ※ 編輯: white9cat (111.249.183.25), 05/20/2016 21:42:57 ※ 編輯: white9cat (111.249.183.25), 05/21/2016 06:34:42 white9cat:轉錄至看板 lesbian 05/21 06:43
gman1975: 推! 05/22 22:4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