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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43 這一個詐騙手法行之有年 因為有被害人分享過 雖然起到警惕的作用 但是有心人也學到了一招 --- --- --- --- --- --- --- --- --- --- --- --- 有位買家A跟我朋友買東西 在要到帳戶之後 拿著我朋友的帳戶去賣手機 之後找到了手機的買主 並要求對方先匯款 對方匯款之後 我朋友確認有入帳 就把東西給買家A 手機買主沒收到東西 就去報案了 最後的結果就是我朋友的帳戶被凍結 所有家當都GG了 不知道怎麼過活 這一詐騙手法就算是利用第三方交易平台也一樣沒有保障 算是不知道怎麼防的一種方法 後來我有另一個也受其害的朋友分享了他的經歷 他走正常程序 到檢署就被凍結了一年多 還不含可能後面可能要上法院的時間 是後來檢署判無罪才沒有繼續被凍 所以綜合以上結論 還是跟版主說的一樣 多多面交比較安全一點... 這大概也是唯一一個防治的方法 -- 這年頭,食物都不安全了,犯法都判無罪了,     經濟都不景氣了,學生都下海賣了,     好人都不常見了,愛心都被利用了,     小孩都不想生了,連土都吃不起了,     感情都不穩定了,女友都跟人跑了,     山寨都不山寨了,肥宅都不肥宅了,還有什麼可以信的?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61.221.188.147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bicycle/M.1458874529.A.418.html
nightjustin : 有點想解這篇,但這篇其實同時涉及刑事責任和銀行 03/25 11:13
nightjustin : 管理兩個面向,必須視案情狀況,才能確定要檢具什 03/25 11:13
nightjustin : 麼資料向何單位聲(申)請解除,故還是建議碰到這 03/25 11:15
nightjustin : 類狀況時,視自己資力選擇法律諮詢等輔助措施或直 03/25 11:15
nightjustin : 接請專業協助處理或確認自己行為/文件的適法性。然 03/25 11:15
nightjustin : 後地檢署應該是不起訴或緩起訴,不是判無罪XD 03/25 11:15
對對~ 是不起訴 XD
meishan31 : 三角詐騙根本沒辦法防吧 03/25 11:43
※ 編輯: iceoo913 (61.221.188.147), 03/25/2016 11:45:40
obluda : 大概我太閒,我都會打電話去確認。確保交易對象,有 03/25 11:51
obluda : 手機號碼幾乎就會有身分認證。 03/25 11:51
nightjustin : 在警局說明或地檢署傳喚時就要開始動作,警示帳戶詐 03/25 11:53
nightjustin : 騙操作前提得按管理辦法讓法院、地檢署或警局通報, 03/25 11:53
nightjustin : 通報通常都是在上述機關單位司法人員足信有一定犯罪 03/25 11:53
nightjustin : 事實,最好就是自己出貨時能有相關記錄留存,除了適 03/25 11:53
nightjustin : 當舉證外,也比較能避免消費爭議,以上。 03/25 11:53
nightjustin : 版主提到電話那段,關於約定或轉移到他人部分等重要 03/25 12:01
nightjustin : 事項最好都能形諸文字,當然要盡皆防範交易實務上 03/25 12:01
nightjustin : 很難,但至少多個籌碼多保一分險~ 03/25 12:01
petts : 三角詐騙雖然無法防止,但仍會露出犯罪者的一些訊 03/25 13:07
petts : 息,進而被警察找到人,一個會被發現的犯罪,個人是 03/25 13:07
petts : 覺得沒人去做的 03/25 13:07
ff7forever : 用2大網拍平台的話可以使用輕鬆付或支付連付款方式 03/25 13:13
ff7forever : 交易過程雙方都不會知道對方銀行帳戶 03/25 13:13
WFSGT : 推 03/25 16:36
obluda : 感覺ff大說的建議 很好... 網拍平台來看顧詐騙 03/25 19:53
MUMUKON : 面交唯一解 03/25 21:59
MUMUKON : 三角詐騙只要人頭帳號跟電話 03/25 22:06
MUMUKON : 很好辦到還不被抓 線索追到人頭很容易斷掉 03/25 22:06
petts : 人頭帳戶是需要成本的,高額詐騙才有價值 03/26 01:0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