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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引述《call032ss (call)》之銘言: : 小弟與朋友們要在9/1帶三台700C公路車從台中到花蓮玩 : 目前快要被如何能安全的用火車方式過去給煩死啦~ : 目前有的問題如下: : 1. 如果是搭自強號,用攜車袋裝好放在第12節車廂,購票後是否需要登記須帶腳踏車上 : 車? : 2. 以目前長寬高總合需220CM以內的規範,若是只拆前輪完整裝進攜車袋是否能夠安全上 : 車到達目的地? : 3. 爬文發現有在3月規定更改後,在車站驗票口即被要求開袋檢查,然後發現不是折疊車 : 就攔阻過閘口的狀況,請問目前還是嗎? : 4. 台鐵"攜車袋自行車搭乘規則"中第四點: 違反者經勸導無效,除按件補收已乘區間全 : 額票價外,並應於最近停靠站下車,解除運送契約,餘程票價不予退還。" 若是攜車袋上 : 車後放置在第12節車廂但列車長認定超過尺寸,就會要求補全票然後在下一站趕人下車嗎? : 以上問題還請各位先進不吝解答,非常感謝 目前規定已不分車種(分成攜車袋跟單車直上) http://tinyurl.com/yhbvbaw 重點在長寬高總和220cm,若220cm過得去,基本上上車沒問題,以下回答問題。 1.不用登記,但車站查票口"可能"會量尺寸。(各站不同,比較認真的會) 2.總和220cm以下,就不會被刁難。 3.已不分車種(之前有分) 4.嚴格來說,是。 (但還是要看車長的自由心證。) #建議客運北上後,再改搭火車 。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220.143.168.138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bicycle/M.1471363513.A.66C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