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cid7 : 還覺得早上三立在風櫃嘴拍什麼,原來是這個。 07/16 22:11
→ cid7 : 今天用前34t後21t硬龜上去,差點往生... 07/16 22:13
→ focuslight38: 後21真的很硬,老鋼管? 07/16 22:13
→ focuslight38: 也有人搜出單車騎士的FB,好像是ck.wang啥的 07/16 22:14
推 CheerWesley : 那騎士追焦照蠻常出現的 07/16 22:56
→ CheerWesley : 而且騎自行車喝啤酒是可以的嗎... 07/16 22:58
推 a444498 : 公路車社團還有人可以護航說機車沒事找事幹 這甚麼 07/16 23:04
→ a444498 : 用路水準啊拜託 07/16 23:04
→ focuslight38: 在公有道路上酒駕是有問題的 07/16 23:10
→ yuhao1982 : 等紅燈時也常見到全身行頭的公路車騎士理所當然的 07/16 23:34
→ yuhao1982 : 闖紅燈 07/16 23:34
推 LeoWu : 我真的不懂,紅燈停一下是會死嗎? 07/16 23:39
推 aneres1201 : 穿吊嘎的一臉要過來打架是嗎... 07/17 00:34
推 incident : 推你 反過來講機車在路中間拍照也不對 07/17 01:05
→ hancash : 路緣線和車道線之間都一律算是車道的範圍啦... 07/17 02:50
→ hancash : 騎獨輪停在車道上拍照,照樣可以驅離,甚至開單也亡 07/17 02:52
→ hancash : 不為過 07/17 02:52
→ hancash : 只是呢,警察的自由心證(主觀意識)佔了大半的因素 07/17 02:53
→ hancash : 所以啊,幾輪不是重點,重點在於人,要拍照、想躺下 07/17 02:55
→ hancash : 那就「盡量」靠路邊吧 07/17 02:55
→ repose : 問一下 是違反哪條道路規則啊? 07/17 08:51
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All.aspx?pcode=K0040012
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
第 四 章 行人 第 78 條
若問我的話我會說是這一條
※ 編輯: focuslight38 (114.36.16.106 臺灣), 07/17/2019 09:14:14
推 st210113 : 自行車算慢車 慢車酒駕一樣違規 07/17 09:25
→ focuslight38: 到底是喝什麼我們就不猜了XD 07/17 09:33
→ jyung : 我喝了酒連平路都不敢騎,下坡不是拿命來玩 07/17 09:45
推 LeoWu : 慢車酒駕七月一日起明訂違規了。 07/17 10:42
→ jack18262 : 自行車阿北就白目啊 看到車來還在拍照 另外兩輪也沒 07/17 12:06
→ jack18262 : 事找事做 是我就繞過去就好 除非太超過 07/17 12:06
推 nega883100 : 佔用車道拍照就是不合理的事情 07/17 12:36
→ s9577545 : 雖然闖紅燈違規,但是鄉間完全可見無車的小道紅燈 07/17 12:38
→ s9577545 : 我還真等不下去,台灣真很多莫名的紅綠燈 07/17 12:38
→ s9577545 : 可能經費太多,那種一天不到十車通過的小路都有紅燈 07/17 12:42
→ s9577545 : 所以現在都改吹冷氣騎訓練台惹,要騎也要繞遠點去沒 07/17 12:42
→ s9577545 : 紅綠燈的山路騎,不然真被紅綠燈煩死 07/17 12:43
推 QBFox : 幸福山港,好溫馨的同溫層。 07/17 13:38
→ z030060374 : 基本用路觀念問題今天是被大車按喇叭絕對不是這樣 07/17 14:10
推 blairkimi : 反甲牧師同團的? 07/17 14:42
推 nas100 : 整團都韓粉吧 07/17 15:11
推 amin0811 : 我第一天看到的時候覺得這些單車騎士真的挺丟臉的.. 07/17 15:39
噓 Adonisy : 和韓粉有關嗎? 07/17 19:26
噓 lucifero : 被政治.意識形態綁架的人其實還蠻可憐的... 07/18 11:14
這方面我就不方便評論了,不過剛剛想到另一個狀況
某天有一團重機騎士到了三叉路口,覺得此處風景秀麗空氣清新,決定把車放路邊人走到馬路中間
拍照,這時有位單車騎士也到了這三叉路口,不料被站在路中間的重機騎士擋住去路,單車騎士向
重機騎士抱怨後,重機騎士一團人圍上來,還對單車騎士口出惡言罵王八蛋,這時誰對誰錯?
會這樣寫是因為這事件在01上也有論戰,且事主的FB疑似關閉或怎樣的也不能再去朝聖。
但同為用路人,為自己一時之便影響他人權利,對嗎?應該嗎?說得過去嗎?
※ 編輯: focuslight38 (49.215.197.82 臺灣), 07/18/2019 12:58:20
→ OrzOGC : 水準問題...無解... 07/19 11:54
推 lonberk : 我也覺得拍照拍到阻礙交通 不妥 07/19 17:53
推 qaz0314 : 欠電 沒遇過壞人科科 07/20 17:01
推 Sailinlaomu : 素質不忍直視 07/20 22:57
推 chons2332 : m01也有看到,個人認為單車騎士問題比較大辣,有錯 07/23 08:01
→ chons2332 : 先乖乖移到路邊再來理論很難嗎ww 07/23 08:01